数据结构的基础概念

数据结构的相关名词

  数据:数据是描述客观事物的数值、字符、以及能输入机器且能被处理的各种符号的集合

  数据元素:数据元素是组成数据的基本单位,是数据集合的个体,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和处理;比如,把一张学生注册表看成数据,其中一个学生的注册信息就是一个数据元素

  数据对象: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个子集

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是指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带有结构的数据元素的集合,它指的是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数据的组织形式

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是一组性质相同的值集合以及定义在这个值上的一组操作的总称。

数据的抽象:

  汇编语言中十进制表示的数据98.65,9.6E3等,它们是二进制数据的抽象;

  高级语言中,给出的整型、实型、字符型等更高一级的数据抽象,还可以进一步定义如各种表、队、栈、树、图、窗口、管理器等更复杂的抽象数据类型

抽象数据类型

  抽象数据类型定义了一个数据对象,数据对象中各元素的结构关系,以及一组处理数据的操作。

  抽象数据类型最重要的特点是数据抽象信息屏蔽

    抽象的本质是抽取反应问题本质点,忽视非本质的细节,从而使设计数据类型更具有一般性,可以解决一类问题。

    信息隐蔽就是对用户隐藏数据存储和操作实现的细节,使用者仅需了解操作或者界面服务,通过使用界面服务来访问数据

杂念太多,必然根基浅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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