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踩进java之基础篇13——面向对象 (继承、抽象)

一、继承

1.1 继承的概念

在Java中,类的继承是指在一个现有类的基础上去构建一个新的类,构建出来的新类被称作子类,现有类被称作父类,子类会自动拥有父类所有可继承的属性和方法

 1.2 继承的好处及注意事项

  1)继承的好处:

    ①继承的出现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提高软件开发效率。

       ②继承的出现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多态的前提。

  2)在类的继承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①在Java中,类只支持单继承,不允许多继承,也就是说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例如下面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class A{}

class B{}

class C extends A,B{}  // C类不可以同时继承A类和B类

    ②多个类可以继承一个父类,例如下面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A{}   // 类B和类C都可以继承类A

    ③在Java中,多层继承是可以的,即一个类的父类可以再去继承另外的父类,例如C类继承自B类,而B类又可以去继承A类,这时,C类也可称作A类的子类。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 类B继承类A,类B是类A的子类

class C extends B{}   // 类C继承类B,类C是类B的子类,同时也是类A的子类

    ④在Java中,子类和父类是一种相对概念,也就是说一个类是某个类父类的同时,也可以是另一个类的子类。

1.3 子父类中成员变量的特点

  1)成员变量: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同名的成员变量,这时的访问是没有任何问题。

  2)Fu类中的成员变量是非私有的,子类中可以直接访问,若Fu类中的成员变量私有了,子类是不能直接访问的

  3)当子父类中出现了同名成员变量时,在子类中若要访问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必须使用关键字super来完成。super用来表示当前对象中包含的父类对象空间的引用

1.4 子父类中成员方法的特点

  1)当在程序中通过对象调用方法时,会先在子类中查找有没有对应的方法,若子类中存在就会执行子类中的方法,若子类中不存在就会执行父类中相应的方法。

  2)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会出现覆盖操作,也称为override重写、复写或者覆盖。

  3)方法重写(覆盖)的应用

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的成员方法格式:
super.父类中的成员方法();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NewPhone().showNum();
    }
}

//手机类
class Phone{
    public void sendMessage(){
        System.out.println("发短信");
    }
    public void call(){
        System.out.println("打电话");
    }
    public void showNum(){
        System.out.println("来电显示号码");
    }
}

//智能手机类
class NewPhone extends Phone{
    
    //覆盖父类的来电显示号码功能,并增加自己的显示姓名和图片功能
    public void showNum(){
        //调用父类已经存在的功能使用super
        super.showNum();
        //增加自己特有显示姓名和图片功能
        System.out.println("显示来电姓名");
        System.out.println("显示头像");
    }
}

1.5 方法重写的注意事项

  1)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class Fu(){    
void show(){}
    public void method(){}
}
class Zi() extends Fu{
public void show(){}  //编译运行没问题
    void method(){}      //编译错误
}

  2)写法上稍微注意:必须一模一样: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都要一样。

二、抽象类

2.1 抽象类的产生

  1)分析事物时,发现了共性内容,就出现向上抽取。会有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方法功能声明相同,但方法功能主体不同。那么这时也可以抽取,但只抽取方法声明,不抽取方法主体。那么此方法就是一个抽象方法。

  2)当定义了抽象函数的类也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类是抽象类。

2.2 抽象类的定义

//研发部员工 
abstract class Developer {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抽象函数。需要abstract修饰,并分号;结束
}

//JavaEE工程师
class JavaEE extends Developer{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正在研发淘宝网站");
    }
}

//Android工程师
class Android extends Developer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正在研发淘宝手机客户端软件");
    }
}

2.3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需要被abstract修饰。抽象方法一定要定义在抽象类中。

  2)抽象类不可以直接创建对象,原因:调用抽象方法没有意义。

  3)只有覆盖了抽象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其子类才可以创建对象。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之所以继承抽象类,更多的是在思想,是面对共性类型操作会更简单。

2.4 抽象类的细节问题 

  1)抽象类一定是个父类? 

                 是的,因为不断抽取而来的。

  2)抽象类中是否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

    是可以的,那这个抽象类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不让该类创建对象,方法可以直接让子类去使用

  3)抽象关键字abstract不可以和哪些关键字共存?      

    ①private:私有的方法子类是无法继承到的,也不存在覆盖,

    ②final,暂时不关注,后面学

    ③static,暂时不关注,后面学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smilehq/p/12825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