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编程规范

前言:此文来自阿里巴巴的Java编程规范,在这里记录一下自己以前有疏忽的编程规范。

一、POJO类中布尔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is,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Boolean isDeleted;的属性,它的方法也是isDeleted(),RPC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时候,“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deleted,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常。

二、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正例: 应用工具类包名为com.alibaba.open.util、类名为MessageUtils(此规则参考spring的框架结构)

三、如果使用到了设计模式,建议在类名中体现出具体模式。 说明:将设计模式体现在名字中,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思想。 正例: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四、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性,并加上有效的Javadoc注释。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肯定是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正例:接口方法签名:void f(); 接口基础常量表示:String COMPANY = "alibaba"; 反例:接口方法定义:public abstract void f(); 说明:JDK8中接口允许有默认实现,那么这个default方法,是对所有实现类都有价值的默认实现。

五、枚举类名建议带上Enum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说明:枚举其实就是特殊的常量类,且构造方法被默认强制是私有。 正例:枚举名字:DealStatusEnum,成员名称:SUCCESS / UNKOWN_REASON。

六、各层命名规约: A) Service/DAO层方法命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get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list做前缀。 3)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count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save(推荐)或insert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remove(推荐)或delete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update做前缀。

B)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名称。 4) POJO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

七、不允许任何魔法值(即未经定义的常量)直接出现在代码中。 反例: String key = "Id#taobao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八、不要使用一个常量类维护所有常量,应该按常量功能进行归类,分开维护。如:缓存相关的常量放在类:CacheConsts下;系统配置相关的常量放在类:ConfigConsts下。 说明:大而全的常量类,非得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不利于理解和维护。

九、

缩进采用4个空格,禁止使用tab字符。
说明: 如果使用 tab 缩进,必须设置 缩进,必须设置 缩进,必须设置 缩进,必须设置 缩进,必须设置 缩进,必须设置 1个 tab 为 4个空格。 IDEA 设置 tab 为 4个空格时, 请勿勾选 Use tab character ;而在 eclipse 中,必须勾选 insert spaces for tabs 。

十、IDE的text file encoding设置为UTF-8; IDE中文件的换行符使用Unix格式,不要使用windows格式。

十一、外部正在调用或者二方库依赖的接口,不允许修改方法签名,避免对接口调用方产生影响。接口过时必须加@Deprecated注解,并清晰地说明采用的新接口或者新服务是什么。

十二、Object的equals方法容易抛空指针异常,应使用常量或确定有值的对象来调用equals。 正例: "test".equals(object); 反例: object.equals("test"); 说明:推荐使用java.util.Objects#equals (JDK7引入的工具类)

十三、所有的相同类型的包装类对象之间值的比较,全部使用equals方法比较。 说明:对于Integer var = ? 在-128至127范围内的赋值,Integer对象是在IntegerCache.cache产生,会复用已有对象,这个区间内的Integer值可以直接使用==进行判断,但是这个区间之外的所有数据,都会在堆上产生,并不会复用已有对象,这是一个大坑,推荐使用equals方法进行判断。

十四、关于基本数据类型与包装数据类型的使用标准如下: 1) 【强制】所有的POJO类属性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2) 【强制】RPC方法的返回值和参数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3) 【推荐】所有的局部变量使用基本数据类型。 说明:POJO类属性没有初值是提醒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时,必须自己显式地进行赋值,任何NPE问题,或者入库检查,都由使用者来保证。 正例:数据库的查询结果可能是null,因为自动拆箱,用基本数据类型接收有NPE风险。

反例:比如显示成交总额涨跌情况,即正负x%,x为基本数据类型,调用的RPC服务,调用不成功时,返回的是默认值,页面显示:0%,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显示成中划线-。所以包装数据类型的null值,能够表示额外的信息,如:远程调用失败,异常退出。

十五、定义DO/DTO/VO等POJO类时,不要设定任何属性默认值。 反例:POJO类的gmtCreate默认值为new Date();但是这个属性在数据提取时并没有置入具体值,在更新其它字段时又附带更新了此字段,导致创建时间被修改成当前时间。

十六、构造方法里面禁止加入任何业务逻辑,如果有初始化逻辑,请放在init方法中。

十七、POJO类必须写toString方法。使用IDE的中工具:source> generate toString时,如果继承了另一个POJO类,注意在前面加一下super.toString。 说明:在方法执行抛出异常时,可以直接调用POJO的toString()方法打印其属性值,便于排查问题。

十八、类内方法定义顺序依次是:公有方法或保护方法 > 私有方法 > getter/setter方法。 说明:公有方法是类的调用者和维护者最关心的方法,首屏展示最好;保护方法虽然只是子类关心,也可能是“模板设计模式”下的核心方法;而私有方法外部一般不需要特别关心,是一个黑盒实现;因为方法信息价值较低,所有Service和DAO的getter/setter方法放在类体最后。

十九、(不绝对看具体情况)setter方法中,参数名称与类成员变量名称一致,this.成员名 = 参数名。在getter/setter方法中,不要增加业务逻辑,增加排查问题的难度。

二十、final可以声明类、成员变量、方法、以及本地变量,下列情况使用final关键字: 1) 不允许被继承的类,如:String类。 2) 不允许修改引用的域对象,如:POJO类的域变量。 3) 不允许被重写的方法,如:POJO类的setter方法。 4) 不允许运行过程中重新赋值的局部变量。 5) 避免上下文重复使用一个变量,使用final描述可以强制重新定义一个变量,方便更好地进行重构。

二十一、类成员与方法访问控制从严: 1) 如果不允许外部直接通过new来创建对象,那么构造方法必须是private。 2) 工具类不允许有public或default构造方法。 3) 类非static成员变量并且与子类共享,必须是protected。 4) 类非static成员变量并且仅在本类使用,必须是private。 5) 类static成员变量如果仅在本类使用,必须是private。 6) 若是static成员变量,必须考虑是否为final。 7) 类成员方法只供类内部调用,必须是private。 8) 类成员方法只对继承类公开,那么限制为protected。 说明:任何类、方法、参数、变量,严控访问范围。过于宽泛的访问范围,不利于模块解耦。思考:如果是一个private的方法,想删除就删除,可是一个public的service方法,或者一个public的成员变量,删除一下,不得手心冒点汗吗?变量像自己的小孩,尽量在自己的视线内,变量作用域太大,如果无限制的到处跑,那么你会担心的。

二十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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