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正式day_11——面向对象03

Java正式day_11——面向对象03
  1. getters()和setters()方法,封装的一种体现,使用共有的方法,去获取或设置私有的属性。
  2. 方法的重写(override,rewrite):子类将父类方法覆盖。和多态结合在一起,可以实现灵活的编程。
  3. 抽象类:加上abstract修饰表示抽象类 ,类的成员部分暂不明确。
抽象类特点:
  1. 抽象类使用abstract关键字定义。
  2.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
  3. 抽象类主要作用: 1.作为其他类的父类;2.可以提供静态成员;3.不知道如何定义行为。
  4. 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由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
  5. 如果一个子类,继承了抽象类,但没有实现抽象方法的话,那么依旧定义成抽象类。
 
 
抽象方法:没有提供实现的方法的。


 
接口:(jdk1.8以前)无封装、无继承、有多态
  1. 接口不是类。抽象类是类。
  2. 接口和抽象类很相似。接口中的方法全部是公有抽象方法。
  3. 接口只能有抽象方法和静态常量(public、static & final)。
  4. 面向接口编程。
实现接口: implements
(接口中可以有静态方法和属性)
  1. 接口中可以有静态方法,通过接口名.方法名访问。
  2. 接口中可以有默认方法,默认方法会被继承到实现类中。

对象之间的三种关系:
  1. A is B  继承、实现
  2. A have B 一个对象拥有另外一个对象。 出现多态
  3. A use B 一个对象使用另一个对象。    出现多态

final :关键字
    1. 修饰成员变量,成员变量变成常量。
    2. final修饰成员方法,子类不能重写方法。
    3. final修饰类,不能被继承。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shuai9999/p/13928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