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 const用法以及与var的区别

let

  1. 定义变量;
  2. 作用域:全局作用域,块级作用域(简单说,是指一对大括号{});
  3. 无预解析机制(简单说,变量需要在声明的位置后面使用);
  4. 不可以重复定义。

const

  1. 定义常量;
  2. 作用域: 块级作用域;
  3. 无预解析机制;
  4. 不可以重复定义。

var

  1. 可以定义变量,常量;
  2. 作用域:全局作用域,函数作用域;
  3. 可以预解析(简单说,在同一作用域下,任意位置声明变量都可以,预解析机制会将变量的声明放到作用域最前边);
  4. 可以重复定义。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shellon/p/12822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