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中删除不能删除的文件

 
XP有一个命令可以用来删除不能删除的文件。此命令为:replace。连正在使用的文件也能替换。   
比如:在C:\下建一个目录,c:\aaa   

然后复制一首mp3到c:\aaa并命名为c:\aaa\a.mp3   

然后再复制另一首歌到C:\a.mp3   

然后用media player 播放c:\aaa\a.mp3   

在命令提示符下输入:replace c:\a.mp3 c:\aaa   

过一会,是不是播放的歌已变为另一首。   

用这个命令来替换系统文件真是太爽了,并且XP的系统文件保护也对它无效。   

再也不用到安全模式下去替换文件了。   

格式  


REPLACE [drive1:][path1]filename [drive2:][path2] [/A] [/P]

[/W]  

REPLACE [drive1:][path1]filename [drive2:][path2] [/P]

[/S] [/W]   

[drive1:][path1]filename 指定源文件。   

[drive2:][path2] 指定要替换文件的目录。   

/A 把新文件加入目标目录。不能和 /S 或 /U 命令行开关搭配使用。  

/P 替换文件或加入源文件之前会先提示您 进行确认。  

/R 替换只读文件以及未受保护的文件。   

/S 替换目标目录中所有子目录的文件.不能与 /A 命令选项 搭配使用。   

/W 等您插入磁盘以后再运行。   

/U 只会替换或更新比源文件日期早的文件,不能与 /A 命令行开关搭配使用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scottckt/p/1420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