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治秦九论》

《治秦九论》是大秦帝国中商鞅谋划的变法大纲。

《史记》中,对商鞅变法也有描述,就一段话,很不详细。

治秦九论

其一《田论》,立定废井田、开阡陌、田可买卖之法令。

其二《赋税论》,抛弃贡物无定数的旧税制,使农按田亩、工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之新法。如此则民富国亦富。

其三《农爵论》,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此举将真正激发农人勤奋耕耘,为根本的聚粮之道。

其四《军功论》,凡战阵斩首者,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使国人皆以从军杀敌为荣耀,举国皆兵,士卒皆勇,伤残无忧,何患无战胜之功?

其五《郡县论》,将秦国旧世族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缔,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使全国治权一统,如臂使指。

其六《连坐论》,县下设里、甲两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荣辱与共,怯于私斗犯罪,勇于公战立功。

其七《度量衡论》,将秦国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

其八《官制论》,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

其九《齐俗论》,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

观点

变法的核心目标有三

一、提高生产力。激发农、工、商等阶层的积极性,农耕、商业活动。

二、统一治权。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地级政府,政令统一。

三、一致对外。禁止内部私斗,富民强军对外战争。

变法必然结果

国富民强,政府对内完全掌控,对外有很强的战争愿望。

对于战国那个时代,上述变法主张很有效果。

因此,秦孝公之后,秦国就一直沿用商鞅主导的法令。

弊端

一、大秦帝国第二部-纵横,张仪提到,秦国武将比较痛恨他。

       张仪主张的是“外交”,就必然没有太多的战争。

      因此,军人不容易建功立业。

      也就是说,商君法令使得军人的战争欲望过强,但是战国时代一味战争并不能一统天下,最明显的就是强盛一时的魏国。

二、连坐论。

      一人犯法,全部治罪。百姓提心吊胆。

三、只有武功,没有提到文治。

     国家需要治理,还需要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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