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模式

开放源码软件《open-source》是一个新名词,它被定义为描述其源码可以被公众使用的软件,并且此软件的使用,修改和分发也不受许可证的限制。开放源码软件通常是有copyright的,它的许可证可能包含这样一些限制: 著意的保护它的开放源码状态,著者身份的公告,或者开发的控制。“开放源码”正在被公众利益软件组织注册为认证标记,这也是创立正式的开放源码定义的一种手段。
“开源软件”可以进行商业化运作,“商业软件”同样也可以选择“开源”。“开源”的目的是方便知识共享,而商业化运作则是为了将停留在“知识”层面上的软件代码与文档转变为适应商品社会需求的“软件商品”,从而使知识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但从美国到欧洲再到中国,开源商业化却明显不同。
在中国,开源软件的最大意义是自主可控,保障信息安全,其次才是多供应商、成本低等等方面的考虑。开源软件的“开源”特性在中国比在欧洲更为重视。
美国是商业利益。在美国,是风险投资驱动开源软件业务的发展。美国已有一个很大的、成功的私有软件业务,美国的目标是建立下一代的软件公司。
双许可证商业模式
在美国,基于双许可证的商业模式(或是在一个商业许可证下再许可开源代码,或是销售一个基于开源软件上的增值商业版本)已是很普遍的。
开源商业模式
美国公司不愿意做服务商业模式,因为人力资本很贵。它们关注于提供产品,如提供私有的增值产品或在提供开源软件版的同时提供企业版。
在欧洲,订购服务和支持模式是主要的,而在美国,认为服务模式不可扩展,应是产品模式。
在中国,开源商业模式主要是服务,但是也有厂商销售基于开源软件开发的“自主版权”软件,采取产品模式。当然,也有二者混合的模式。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qilinzi/p/3048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