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

变量按作用域划分:
1、局部变量:在方法或语句块中申明的变量。生命周期只定义在{ } 范围之内。方法或语句块一结束,局部变量消失。所以局部变量不能跨方法或语句块使用。
2、成语变量(属性):在类中,方法外声明的变量。是一个对象的组成部分。随对象产生而产生,随对象销毁而销毁。
3、静态变量(类变量):在类中,方法外声明的static变量。独立在对象之外,由很多对象共享的变量。在对象产生之前产生,长驻内存。虚拟机关闭时消失。
**(注):静态方法和静态变量加载时机在对象之前。所以在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关键字,也不能直接调用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
**重:!!一般来说使用变量时,尽量减少变量的作用范围,以便于分配给变量的空间得到及时的释放。
4、导包:
**有两个包的类是无需导入,可以直接使用(本包中的类,和java.lang)
5、一个类申明public 的有无 要求类名和文件名必须一致,无public 类名和文件名可以不一致但是没有权限可以跨包使用。
6、包:就是文件夹。
作用:
①、可以通过包,组织相关的类。
②、可以通过包,做信息隐藏。
7、注释:
①、单行注释 //
②、多想注释 /* */
③、文档注释 /** */ 用在方法、类、属性前。
8、数据类型分为:
①、基本数据类型:存放具体的数据。
②、和引用数据类型:存放对象的地址。
③、基本数据类型8种:4个整型,2个浮点型,boolean、char。
④、引用类型3种:类、数组、接口。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qhmm/p/5870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