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原则

目标管理能够使基层管理者的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SMART原则:
1.Specific:目标必须是具体的;
2.Measurable:目标必须是可衡量的;
3.Attainable:目标必须是可以达成的;
4.Relevant:目标必须和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
5.Time-based:目标必须有明确的截止期限;
 
SMART原则一 S(Specific):明确性
目标要清晰、明确,让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能够准确的理解目标。
用具体的语言清楚的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
实施要求:目标设置要有项目、衡量标准、达成措施、完成期限以及资源要求。使考核人能够很清晰的看到部门或科室月计划要做哪些事情,计划完成到什么样的程度。执行人、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素要明确具体。
 
 
SMART原则二 M(Measurable):衡量性
目标要量化,考核时可以采用相同的标准准确量化。
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衡量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如果制定的目标没有办法衡量,就无法判断这个目标是否实现。
实施要求:目标的衡量标准遵循“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质化”。使制定人与考核人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清晰的可度量的标尺,杜绝在目标设置中使用形容词等概念模糊、无法衡量的描述。对目标的可衡量性应该首先从数量、质量、成本、时间、上级或客户的满意度五个方面来进行,如果仍不能进行衡量,其次可考虑将目标细化,细化成分目标后再从以上来进行,如果仍不能衡量,还可以将完成目标的工作进行流程化,通过流程化使目标可衡量。
 
 
SMART原则三 A(Attainable):可实现性
目标要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目标不能偏低和偏高,偏低了无意义,偏高了实现不了!
目标是要能够被执行人实现、达到的,应该吸纳下属参与目标制定的过程。定目标成长,就先不要想达成的困难,不然热情还没点燃就先被畏惧给打消念头了。
实施要求:目标设置要坚持员工参与、上下左右沟通,使拟定的工作目标在组织及个人之间达成一致。既要使工作内容饱满,也要具有可达性。可以制定出跳起来“摘桃”的目标,不能制定跳起来“摘星星”的目标。
 
 
 
SMART原则四  R(Relevant):相关性
目标要和工作有相关性,不是被考核者的工作,别设定目标。
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达成认识一致,目标一致。目标要有实际意义和效果。
实施要求:只对当前最关键的工作制定目标,不要制定过多的,相关性不强的任务,导致无所适从。
 
 
 
SMART原则五 T(Time-based):时限性
目标要有时限性,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时间一到,就要看结果。
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要没有时间限制的目标没有办法考核,没有时间限制的目标,上下级之间对目标轻重缓急的认识程度不同,没有明确时间限定的方式,也会带来考核的不公正,伤害工作关系,伤害下属工作热情。
实施要求:目标设置要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根据工作任务的权重、事情的轻重缓急,拟定出完成目标项目的时间要求。定期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的变化情况。根据工作计划的异常情况及时的调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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