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高盛:Amazon预计10年营收涨10倍达台币3兆元

转载自Mr.6的博客,http://tc2sc.mojolingo.xuite.net/m2m-0000/mr6.cc/?p=1763

一周初始,大家还在管微软与Yahoo!与Google,纽约华尔街却悄悄的为另一家上市网络公司而疯狂!前天,高盛分析师提高线上商店亚马逊(Amazon)的评等,目标价上看98元,让AMZN可望于泡沫破灭后首次再站上100元大关。这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看好,分析师认为,这个网站将可以以每年20%的高成长率,连续十年,这样计算下来,十年后,亚马逊的营收将可突破1000亿美元,也就是台币3兆元

当前Amazon有多强?它在2007年营收为140亿美元(台币4300亿),毛利为23%左右,扣除所有成本后的放到口袋的净获利为4.76亿美元(120亿台币),和其他网络商店没得比,那我们就和eBay比,Amazon的去年营收几乎是eBay的两倍,净利也比eBay多40%左右。但是,Amazon真有可能如高盛分析师说的,继续维持20%的复合成长率吗?Motley Fools指出近Amazon两年来每一季的实际成长率,哗!从2006年第一季到2008年第一季,YoY年度成长率最高高达41%,最低也有20%,没有一季掉下来。所以,预测Amazon十年的每年复合成长率20%可说是情有可原。

所以,十年后的三兆元营收真的有望!

Amazon大好,对网络创业家来说,是不是太遥远一点?Well,我是这样看的──当一间大公司把东西做走,那我们说「Game Over」,不必玩这一块了;但当一间很大很大的巨霸公司(如Amazon)把东西做走,而这东西是新的东西,然后它做的效果又不错,那我们反而要谢谢这间大公司,它帮我们把这个新趋势打开了。

如果,我们先知道Amazon准备打开哪些新趋势,先做准备,那五年后,十年后,我们就可以「和它一起冲浪」!

我们要谢谢,Amazon帮我们打开三个新趋势:

第一,线上娱乐对象购买。这是Amazon当前最被看好的地方。七年前,Amazon或许只卖「真正的书」和「真正的DVD」,但现在它也卖「虚」的了!这个巨人有多恐怖?几个月前它才刚刚超过Wal-mart成为全美国卖MP3音乐文件卖最多的商店,这个战场理应属于Apple及最近Napster,「局外人」的Amazon竟已经吃下半边天!然后,大家说「电子书」推不动是吧?Amazon去年埋头力推一台400美元的电子书阅读器Kindle,现在已经有12万本书在里面,已经轻松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书店;据这篇报导,当前Kindle已被重度3C族群接受,今年第一季卖出3万~5万台左右。然后,Amazon早在一年半前便推出了Amazon Unbox,与TiVo合作卖电影,这个动作在Netflix终于于昨天也与Roku合作推出Netflix Player后,反而显见了Amazon当年的布局多么迅速!

线上娱乐对象,可以做的都已经做了吗?那「次要」的呢?譬如,儿童看的童书、听的音乐?老人听的怀旧老歌、怀旧电影?Amazon今天仍正迅速拓展它的「火力」,赶快添加它吧!

第二,线上所有东西的购买。分析师说,虽然美国经济陷入不景气,但是对Amazon却是有利的。美国经济不景气,对阿公阿妈开的小商店的冲击最大,在这「线上 vs. 线下」的关键几年,反而帮Amazon将街上那些小商店全都扫光光了!当前,「线上购物」虽已成一些人的习惯,但到「全民」还有一段距离,我有时在外接触大众,随手做市调,看看几个%的人「有在线上买过东西」,最多人的情况下也只有大约过半的人举手而已。当人人都在开始线上买物,Yahoo!购物中心、PayEasy要偷笑了,开店平台要笑了,乐天露天也都要笑了。在Amazon全力拚「全民购物」的时候,我们会一直听到一些新店、新产品、新流行、新消息,这些信息都会是很宝贵的,我们照样在亚洲复制都可以。

另外,我觉得创业家可以思考的是,B2B,B2C,B2B2C…真的满足了所有消费者的线上购买需求吗?这几个模式「三国鼎立」局面,都已经喊了这么多年了,有没有新的模式?现在习惯的模式也都是短短十年前的产物,谁说,十年后不会有新东西?

第三,消费者资料分析。Motley Fool的分析中,特别注重这一点。他不断的强调Amazon最大优势就是对消费者的资料收集,他们比拟,就好像每次去大卖场买东西,都有销售人员跑来跟你哈啦?会不会觉得,这些销售人员还「蛮厉害的」,讲一两句话会让你听得蛮心动?要知道,这些销售人员都经过长期的观察经验,知道哪些话最能启动消费者购买欲……如果是这样,那Amazon就更厉害了。它根本就是派计算机长期「跟着你」的每一个动作,还把其他几千万人的动作拿来参考、预测你下一步动作。总之,消费者的log分析这块,Amazon只会愈做愈好。

以上三点讲下来,有趣的是,一般网络创业家很少想过Amazon这家公司,因为它自从「投资」了43things系列之后,好像甚少听说它与Web 2.0网站有过「牵扯」,它也不是最勤于买网站的「网络GAMY四大天王」之一。但Amazon早就一直在和创业家打交道!它一直不是「金主」的身份,而是「合作伙伴」。

Amazon自从于1999年买下Alexa并将它经营成网络上最红的公开流量信息标准之一后,近年来在网络软件方面一直在开发新东西,「和新创网站做朋友」,包括一直在扩张的「Amazon Web Services」(AWS),现在已经被33万个网站所使用,它还陆陆续续砸了20亿美元在硬件设施上,一直到最近愈来愈多人采用的「Amazon EC2」的弹性云端计算服务,让网站制作人可以很有弹性的用很多台主机host网络服务。这些都看得出Amazon想集结创业家的力量,进一步巩固整个「E-Commerce」世界的野心。

我自己一直觉得,同样是在「创业」,「网站制作商」与「网络购物厂商」两者之间,很少联络。一方面和「人」有关系,前者常是会自架网站的学生与年轻人,后者常是不会架网站或自有工厂、做过生意的社会人士,但两者加起来,或许会是可怕的「一边创新,一边赚钱」的结合。如果「一边创新,一边赚钱」有兴趣者,要跟的「老大」或许不是Google,而是已在Web 2.0时代低调了很久的,Amazon

PS:自从Amazon实现了Store模式后,销售额就从10几亿翻了10倍,如今新的业务会给他带来再次的10倍的增长么,很是期待。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oscarxie/p/1206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