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五大基本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最好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引起它的变化。单一职责原则可以看做是低耦合、高内聚在面向对象原则上的引申,将职责定义为引起变化的原因,以提高内聚性来减少引起变化的原因。


2.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的,而不可修改的。也就是,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的。

3.Liskov替换原则又称里氏替换原则(Liskov-Substituion Principle):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基类。这一思想体现为对继承机制的约束规范,只有子类能够替换基类时,才能保证系统在运行期内识别子类,这是保证继承复用的基础。

4.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cy-Inversion Principle):

  依赖于抽象。具体而言就是高层模块不依赖于底层模块,二者都同依赖于抽象;抽象不依赖于具体,具体依赖于抽象。

  可以使用抽象的思想去写代码,这样如果代码细节发生改变时,代码总结结构变动也不大

      比如两个品牌的车都要合作开发一套系统,则在开发过程两个具体的实体可以依赖在车这个抽象的实体上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小的专门的接口,而不要使用一个大的总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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