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卡销户了吗 - 中国移动收取滞纳金

    今天在网上闲逛偶尔发现有一网友由于手机卡不使用了没有及时到移动营业厅销户,很多年后产生了很大一比滞纳金金额,为此痛苦不已,我又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原来全国各地也有不少类似的事件。以下是我找了一下案例!

案例1:

    我2002年4月17日丢失手机后到移动办了停机,但是欠费250元.后来另买了个手机(带号的那种)就忘了交费!直到昨天2004年9月13日接到公安局的一封协查信,到公安局后他们说我欠费250元并还要交2002年4月17日到2004年9月13日的滞纳金800多元.我觉得欠账还钱无可厚非,但滞纳金800多元就.....


案例2:

    我曾经在99年用身份证帮朋友买过一个全球通号,最近移动通知我该号已在01年欠费停机,当时欠缴花费1000余元,但移动按日0.3%收取滞纳金直至现在共计7000余元。我在此之前从未受到过移动的催款通知书,由于是帮别人买所以根本不清楚欠费事宜,现在我想将欠费本金还上,但滞纳金如此收取我不能接受,请问移动这样收取滞纳金合理吗,我应不应该付这么多,另我想问移动若要起诉我还可以吗,这里涉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案例3:

    我曾在2004年办理过一张移动公司的菁菁校园卡,使用至2005年3月时不想继续使用,当时欠费30多元(月租)后停机,此后我未办理注销卡号。我本人对不使用要注销号码此事不是非常清楚,当时也没太在意。
2007年7月,我收到了一封移动公司的催费信件,说要我及时办理补交欠费的事宜,总额为120多元,如果不交的话会有律师起诉我。
于是当天我到移动营业厅查询了我那张卡的欠费,帐单上写的欠费30多元,滞纳金为80多元,总计未120多元。滞纳金是按当时卡的欠费金额,每日0.3%收取。


案例4:

    2003年由于身份证丢掉,已经办理挂失,被捡到着办理了移动的卡(13583294723),现在已经欠费加滞纳金达600元,移动公司已经通知我来承担这部分费用,他们以前也没有通知我,直到今年才通知,我想既然是我把身份证丢了,有责任,我可以承担话费这部分费用,但是滞纳金是移动公司没有及时通知用户才产生的费用,这个不应该承担.但是移动说这个钱必须交,还威胁说不然每年都会长很多,移动公司没有本着为客户服务的原则,不能事实求实,严重损坏了用户的利益.申请投诉.强烈要求打破这种垄断的情况.


总结:

    看完这些案例我不得感慨万千啊,移动简直是豺狼也。太可怕了,处处在压榨我们消费者,欺骗我们这样不懂法律的消费者,更感到很气愤。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卡不用了之后千万不要随便扔了,要到移动销户后随便你怎么处理。另外身份证也不要随便转借它人,不然被别人办了卡移动是会向你收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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