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复用类

  1.  类中所有的private方法都隐式地制定为是final的。覆盖只有在某方法是基类的接口的一部分时才会出现,而private方法不是基类的接口的一部分,所以也就无法覆盖它,可以对private方法添加final修饰词,但这并不能给该方法增加任何额外的意义。

  2. 构造器也是static方法,尽管static关键字并没有显式地写出来。因此更准确地讲,类是在其任何static成员被访问时加载的。

  3. 继承与初始化:当在A类上运行Java时,所发生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试图访问A.main()方法(一个static方法),于是加载器开始启动并找出A类的编译代码(A.class的文件之中)。在对它进行加载的过程中,编译器注意到它有一个基类(通过extends得知),于是它继续进行加载。不管你是否打算产生一个该基类对象,这都要发生。如果基类还有其自身的基类,那么第二个基类就会被加载,如此类推。接下来,根基类中的static初始化便会执行,然后是下一个子类,以此类推。至此,必要的类都已加载完毕,对象就可以被创建了。首先,对象中所有的基本类型都会被设为默认值,对象引用被设为null,这是通过将对象内存设为二进制零值而一举生成的。然后,基类的构造器会被调用。在基类构造器完成之后,实例变量按其次序被初始化。最后,构造器的其余部分被执行。
  4. 继承和组合都能从现有类型生成新类型。组合一般是将现有类作为新类型底层实现的一部分来加以复用,而继承复用的是接口。尽管面向对象编程对继承极力强调,但在开始一个设计时,一般应优先选择使用组合(或者可能是代理),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才使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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