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抽象方法、final、Object类

一.抽象类与抽象方法

java中的对象是对现实世界的具象化,但是在现实世界中,某些类并不具备实例化的意义,因此可以定义为抽象类

抽象类:

  1.创建抽象类的时候需要添加abstract的关键字

  2.不能进行实例化,也就是不能new对象

  3.抽象类中的某些方法需要子类进行更丰富的实现,父类实现没有意义,此时可以将抽象类的方法定义为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实现,只包含方法名称、返回值、参数列表、访问修饰符

  4.使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方法叫做抽象方法,可以不写方法的实现

  5.子类在继承抽象父类的时候必须要将父类中的抽象方法进行实现,或者将子类也定义为抽象类

  6.有抽象方法的一定是抽象类,但是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

二.final

1.final可以修饰变量,表示变量的值不可变

2.final可以修饰方法,表示方法不可以被重写

3.final可以修饰类,表示类不可以被继承

三.Object类

1.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父类

2.我们在编写实体类的时候一般会重写Object类中的toString()和equals()方法

  在Object类中toString()方法打印出的结果为当前对象的包名+类名+地址值

  在Object类中equals()方法比较的是两个对象的地址值,使用的是==进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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