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地质灾害应急2013年工作会议

5月下旬参加了部里在西安召开的地质灾害应急2013年工作会议,技术讨论的层面多一些,是一个比较好的学习机会。会上大多是各位专家对一些地质灾害应急案例的介绍。我想开这次会可能是因为不久前通过芦山地震所吸取的一些较好经验,通过这次会议进行总结和传达。之前芦山地震的时候,部里针对地质灾害应急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经受了实战的检验,用到了无人机之类的先进技术,除了应急本身之外,也起到了很大的宣传作用,印象比较深的是技术中心的田主任上了焦点访谈,专门介绍地质灾害应急方面的工作。我们这个领域能上央视进行宣传和报道,确实比较难得。当时在芦山使用的无人机也就停放在会场,供我们参观,还有部里和一些省用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车,也都停放在会场附近。可以说这次会议非常的面向应急实战。下面是会议上的一些报告:

 许强老师做了大型滑坡灾害应急处置的报告,提到了滑坡应急治理主要措施包括:“砍头”(后缘削方减载)、 压脚(前缘堆载压脚)、挡腿(前缘主动支挡)、束腰(锚索(杆)主动加固)、固体(注浆提高岩土体整体强度)、排水(弱化外界因素、提高稳定性)。提到应急措施的功能:排危除险、止滑降速。提到应急措施应突出:快速高效、简便实用。提出应急应注重各关键环节的有机配合,包括5个步骤: 启动预案(立即启动防灾预案,迅速上报,成立现场指挥部)、疏散撤离(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居民)、 应急救援(搜寻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应急治理(组织专业队伍和专家现场调查,确定方案,并尽快实施,突出简便实用,快速高效)、灾后处置(家属安抚、灾民安置、灾后救治等)。提到应急处置施工顺序:排危除险→止滑降速→保持稳定→综合治理。

 地震局的专家介绍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了解到这次芦山地震的救援工作中的一些情况,总的感觉是,相比汶川地震进步巨大,比如非常接近国外应急机制的属地为主的原则,这个非常重要,这次地震救援是以当地政府为主体组织的,中央协助和配合,另外中央领导去的不多,放手让地方政府做,还有在志愿者的管理上,也比汶川地震时进步很大。

刘传正老师做了关于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问题的报告,这个比较对口,毕竟我们不是搞技术而是搞业务管理的,听了这个报告收获很大。其PPT中提到了一句话:“学术层面属于地质灾害!法规层面不属于地质灾害?”,我这一段时间遇到了很多工作中的疑惑,等的就是这句话。现在关于地质灾害的界定,虽然对大众来说意义不大,但是从管理层面出发,这种界定非常重要,特别是一些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但却直观的表现为地质灾害的,这种界定显得尤为重要,所以这句话给了我一个很大的启示,对于事故界定问题,这句话可以作为一个思路。另外提到了美国应急管理的机制:统一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标准运行。这里面非常重要的就是标准运行,这也是我们国家与国外在应急方面的最大差距,这个有赖于专业层面规范的进一步完善。 另外还提到,应急管理要适应社会发展步伐,注意研究地质灾害事件衍生的“社会物理学”,重点是社会“情绪燃烧”或激波导致的“社会温度”上升问题。还有提到,汶川地震中救出的人中只有3%属于国家或社会救援,其余大多为自救或者亲朋邻里救援,这个事实反映了救援效果的外部性远远不如其内部性,也说明应急管理重心下移、逐步培训城乡社区应急管理人员,提升其应急知识的专业性、系统性和完备性,建立区域应急社会工作联络网等是应该尽快考虑的问题,还有就是建立分层级承担、消减社会管理风险的体制机制,如考虑建立地质灾害成因研判民意代表参与制度及网民介入制度等。关于信息发布方面,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坚持“主动、及时、准确、有利、有序”是信息发布的一个基本要求。还有,“别人说不如自己说,被动说不如主动说,外行说不如内行说”。权威信息“缺位”,主流媒体“失语”会造成更严重的负面效应。还有响应适宜度的把握问题,不能预警过度和响应过度。

 总体感觉,现在地灾防治方面,特别是在监测预警和治理还有应急方面,技术已经是比较成熟了,其实很多这些技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往往都还没有使用。对我们来说,在日常工作中,最重要的往往是怎样提高基层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推进群测群防建设,在制度上予以规范,这些比单纯的技术要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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