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功能区划方法之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文中内容多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生态服务功能:指生态系统及其生态过程所形成的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条件与效用,例如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土壤保持功能、气候调节功能、环境净化功能等。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要求

  (1)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针对区域典型生态系统,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综合特征。

  (2)生态服务功能评价应根据评价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分析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异规律,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区域。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内容

  (1)生物多样性保护

  (2)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

  (3)土壤保持

  (4)沙漠化控制

  (5)营养物质保持

  (6)海岸带防护功能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评价方法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共分4级,分为极重要、中等重要、较重要、不重要。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对每一项生态服务功能按照其重要性划分出不同级别,明确其空间分布,然后在区域上进行综合。

  明确区域各类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与重要性,并依据其重要性分级。具体包括一下内容:

  (1)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是评价区域内各地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重点评价生态系统与物种的保护重要性。优先保护生态系统与物种保护的热点地区均可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地区,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D1

  (2)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区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的生态重要性在于整个区域对评价地区水资源的依赖程度及洪水调节作用。因此,可以根据评价地区在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对整个流域水资源的贡献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D2

  (3)土壤保持:土壤保持的重要性评价要在考虑土壤侵蚀敏感性的基础上,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对下游河床和水资源的危害程度与范围。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3

  (4)沙漠化控制:在评价沙漠化敏感程度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该地区沙漠化所造成的可能生态环境后果与影响范围,以及该区沙漠化的影响人口数量来评价该区沙漠化控制作用的重要性。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4

  (5)营养物质保持:从面源污染与湖泊湿地的富营养化问题的角度考虑,评价区域的营养物质保持重要性。其重要性主要根据评价地区NP流失可能造成的富营养化后果与严重程度。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5

6)海岸带防护功能:重点评价海岸防侵蚀区、防风暴潮区,红树林、珊瑚礁和其它重要陆生与海洋生物分布与繁殖区,以及其它对维护当地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海岸带、滩涂与近海区等。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6

 

附件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方法

 D1 生物多样性维持功能的评价方法

  主要是评价区域内各地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重点评价生态系统与物种的保护重要性。

  D1-1 优先保护生态系统评价准则

  (1) 优势生态系统类型:生态区的优势生态系统往往是该地区气候、地理与土壤特征的综合反映,体现了植被与动植物物种地带性分布特点。对能满足该准则的生态系统的保护能有效保护其生态过程与构成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

  (2) 反映了特殊的气候地理与土壤特征的特殊生态系统类型:一定地区生态系统类型是由该地区的气候、地理与土壤等多种自然条件的长期综合影响下形成的。相应地,特定生态系统类型通常能反映地区的非地带性气候地理特征。体现非地带性植被分布与动植物的分布,为动植物提供栖息地。

  (3) 只在中国分布的特有生态系统类型:由于特殊的气候地理环境与地质过程,以及生态演替,中国发育与保存了一些特有的生态系统类型。而在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中具有特殊的价值。

  (4) 物种丰富度高的生态系统类型:指生态系统构成复杂,物种丰富度高的生态系统,这类生态系统在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中具有特殊的意义。

  (5) 特殊生境:为特殊物种,尤其珍稀濒危物种提供特定栖息地的生态系统,如湿地生态系统等,从而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D1-2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地区评价

  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评价可以参照表D-1a, b

  表D-1a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地区评价

生态系统或物种占全省物种数量比率

重要性

优先生态系统,或物种数量比率>30%

极重要

物种数量比率15-30%

中等重要

物种数量比率515%

比较重要

物种数量比率<5%

不重要

   也可以根据重要保护物种地分布,即评价地区国家与省级保护对象的数量来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地区D-1b

  D-1b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地区评价

国家与省级保护物种

重要性

国家一级

极重要

国家二级

中等重要

其它国家与省级保护物种

比较重要

无保护物种

不重要

 

  D2 水源涵养重要性评价

区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的生态重要性在于整个区域对评价地区水资源的依赖程度及洪水调节作用。因此,可以根据评价地区在对区域城市流域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对整个流域水资源的贡献来评价。分级指标参见表D-2

   D-2 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重要性分级表

类型

干旱

半干旱

半湿润

湿润

城市水源地

极重要

极重要

极重要

极重要

农灌取水区

极重要

极重要

中等重要

不重要

洪水调蓄

不重要

不重要

中等重要

极重要

 

  D3 土壤保持重要性评价

  土壤保持重要性的评价在考虑土壤侵蚀敏感性的基础上,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对下游河流和水资源的危害程度,分级指标参见表D-3

  D-3 土壤保持重要性分级指标

土壤保持敏感

性影响水体

不敏感

轻度敏感

中度敏感

高度敏感

极敏感

1-2级河流及大中城市主要水源水体

不重要

中等重要

极重要

极重要

极重要

3级河流及小

城市水源水体

不重要

较重要

中等重要

中等重要

极重要

4-5级河流

不重要

不重要

较重要

中等重要

中等重要

 

  D4 沙漠化控制作用评价分级方法

  主要分析评价评价区沙漠化直接影响人口数量来评价该区沙漠化控制作用的重要性。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表D-4

  D-4 沙漠化控制作用评价及分级指标

直接影响人口

重要性等级

>2000

极重要

500-2000

中等重要

100-500

比较重要

<100

不重要

  在沙尘暴起沙区,其重要性评价可以根据其可能影响范围来判别:

  若该区沙漠化将对多个省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则该区对沙漠化控制有极重要的作用;

  若该区沙漠化将对本省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则该区对沙漠化控制有重要的作用。

  若该区沙漠化不对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则该区对沙漠化控制的作用不大。

 

  D5 营养物质保持

营养物质保持重要性主要根据评价地区NP流失可能造成的富营养化后果与严重程度。如评价地区下游有重要的湖泊与水源地,该地区域的营养物质保持的重要性大。否则,重要性不大(表D-5)。

  D-5 营养物质保持重要性分级表

河流级别

位置

影响目标

重要性

 

1

2

3

河流上游

重要湖泊湿地*

极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中等重要

河流中游

重要湖泊湿地

中等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重要

河流下游

重要湖泊湿地

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不重要

 

4

5

河流上游

重要湖泊湿地

中等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重要

河流中游

重要湖泊湿地

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不重要

河流下游

重要湖泊湿地

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不重要

河流上游

重要湖泊湿地

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不重要

河流中游

重要湖泊湿地

不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不重要

河流下游

重要湖泊湿地

不重要

一般湖泊湿地

不重要

   注:重要湖泊湿地包括重要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物种栖息地。

 

  D6 海岸带防护功能

  主要评价海岸带、滩涂与近海区域对台风、海洋风浪与风暴、海岸侵蚀等的防护作用;以及红树林、珊瑚礁和其它重要陆生与海洋生物分布与繁殖区等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作用。评价方法与指标可以参考国家海洋局的《中国海洋功能区划报告》。

  (1)海岸防侵蚀区

  易受海浪、海流侵蚀,已明显蚀退(蚀退速度>0.4m/a),并对沿岸居民生活、耕地、城镇工矿建设等带来严重影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蚀退的区域。

  (2)防风暴潮区

  台风、大风和持续风引起的风暴潮多发区,造成溃堤,海水入侵海岸并对岸上城镇、工业、港口、大片耕地、虾池、盐田及居民生命造成危害,需要保护的区域。根据需要可分为三级:

  Ⅰ级——重要城镇、工矿附近岸段,应防千年一遇的最高潮位及抗12级风;

  Ⅱ级——较重要的工、农业区,应防百年一遇的最高潮位及抗11级风;

  Ⅲ级——般的工业区、养殖区、盐田区,应防20年一遇的最高潮位及抗9级风。

  (3)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

  (a) 红树林生态系统分布区

  (b) 珊瑚礁生态系统集中分布区

  (c) 重要迁徙物种的繁殖、越冬、越夏的沿海滩涂湿地

(d) 国家与省级保护动植物物种分布区

  (4)重要自然遗迹与自然景观分布区

  (a)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地质构造、化石分布区、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分布区;

  (b) 具有自然地带性代表意义和科学价值的海岸区

  (5)海洋资源保护区

  (a)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常年或某阶段不能使用渔具捕鱼的区域。

  (b) 国际渔业协定规定的禁捕区。

  (c) 需要保护的重要经济鱼、虾、贝类的产卵场、繁衍场和幼体集中分布水域。

  (6)海岸防护林带区

  海岸带地区已经营造的林带,以及为减少风暴潮危害、改善环境而必须营造的林带;林带宽度应大于30m,长度大于10km

  (7)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a) 地面下沉明显;

  (b) 水位下降已达2m以下;

  (c) 海水倒灌已影响大片耕地和人民生活环境;

  (d) 在沿岸已形成较大漏斗(1000km2以上)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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