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访问控制变量、类变量、类方法

1.私有:同类中

2.默认:同包中的类

3.保护:同包中的类  子类中(继承性)

4.公有:无范围

创建子类并覆盖方法时,必须考虑原来方法的访问控制:

作为通用的规则,覆盖方法是,新方法的访问控制不能比原来的方法的更严格,但可以更松。

涉及方法的访问控制:

1.在超类中被声明为公有(public)方法在子类中必须也是共有的(public)

2.在超类中被声明为保护(protected)方法在子类中可以保护(protected)的或公有的(public),但不能为私有。

3.在超类中没有访问控制方法在子类中其访问控制可以更严格,也可以跟宽松。

类变量适用于整个类,是作为用于同一种类的不同对象之间共享信息或记录类级信息的。

类方法可以被任何类的实例使用,也可被其它类使用。与实例方法不同,调用类方法不需要有类的对象。

实例方法只能在对象中运行,而不能在类中运行。

不同于实例方法,类方法不能被继承,因此在子类中不能覆盖超类的类方法。

大多数操纵或影响特定对象的方法都应定义为实例方法,那些提供通用功能,不直接影响特定对象的方法应声明为类方法。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lubocsu/p/5094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