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派生方式下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可访问范围属性

不同派生方式下基类成员在派生类中的可访问范围属性

派生方式 派生方式 派生方式
基类成员 公有派生 私有派生 保护派生
私有成员 不可访问 不可访问 不可访问
保护成员 保护 私有 保护
公有成员 公有 私有 保护
  • 举一个例子说明该表的解读方法:第五行第三列说明,基类的公有成员经过私有派生后,在派生类中变为私有成员。
  • 类的“不可访问”成员指的是类的成员函数内部也不能访问的成员。例如,基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内就不能访问,但它依然是派生类的成员,因此说基类的私有成员在派生类中成为不可访问成员。
  • 使用公有派生,基类的公有成员将成为派生类的公有成员;基类的私有部分也将成为派生类的一部分,但属于“不可访问”成员,只能通过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方法访问。
  • 一般情况下都应使用公有派生。
  • 继承通过使用已有的类(基类)定义新的类(派生类),使得能够根据需要修改编程代码。公有继承建立is-a关系,这意味着派生类对象也应该是某种基类对象。作为is-a模型的一部分,派生类继承基类的数据成员和大部分方法,但不继承基类的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和赋值运算符。派生类可以直接访问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并能够通过基类的公有方法和保护方法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可以在派生类中新增数据成员和方法,还可以将派生类用作基类,来做进一步的开发。每个派生类都必须有自己的构造函数。程序创建派生类对象时,将首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然后调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程序删除对象时,将首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然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
  • 如果要将类用作基类,则可以将成员声明为保护的,而不是私有的,这样,派生类将可以直接访问这些成员。然而,使用私有成员通常可以减少出现编程问题的可能性。如果希望派生类可以重新定义基类的方法,则可以使用关键字virtual将它声明为虚的。这样对于通过指针或引用访问的对象,能够根据对象类型来处理,而不是根据引用或指针的类型来处理。具体地说,基类的析构函数通常应当是虚的。
  • 可以考虑定义一个ABC:只定义接口,而不涉及实现。例如,可以定义抽象类Shape,然后使用它派生出具体的形状类,如Circle和Square。ABC必须至少包含一个纯虚方法,可以在声明中的分号前面加上=0来声明纯虚方法。
    virtual double area() const = 0;
  • 不一定非得定义纯虚方法。对于包含纯虚成员的类,不能使用它来创建对象。纯虚方法用于定义派生类的通用接口。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ltimaginea/p/13997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