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老友

怀念老友,确切的说是怀念老同学。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或者是初四(我们那时的学制是五四制)的同学,因为他是复读生。自从初中毕业我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位老同学了,让我时常想起他的原因却是我俩的打架。
我俩前后位而坐,他后我前,学习、讨论,继而为鸡毛蒜皮之小事争吵是我们之间经常的事情了。初中打架的次数也不少,大多数却忘却了,而记忆犹新的却是和我这位老同学之间的数次打架。
在初中打架斗殴属于严重的事情,轻则严重警告,重则开除学籍,打架的代价便由此变得异常昂贵。即便如此,仍有很多年轻气盛的学生经常打架。同样处于此阶段的我和老同学也免不了冲突打架的情形。而我们却有独特的打架形式来避免学校的严厉惩罚。
其实,这一切的打架形式都是由我同学发明而来,我只是从数次失败的教训中学习而来,而这学习的过程却饱含我“屈辱”的经历。避开学校惩罚的方法很简单:不让老师看见,不让同学看见。达到这样目的的一个完美方法便是晚自习时间。教室后面操场上的黑暗便见证了我们打架的历程。然而打架的冲动往往并不都发生在晚上,大多数却发生在白天,良好的打架时机并不成熟,此时的我们却也出奇的展现出了年轻气盛时期少有的忍耐――我们约定晚自习期间打架。而整个白天若无其事的样子似乎一对好朋友。晚自习课间时间,像一对要好朋友似的,我俩走出教室,走入黑暗的深处。打架开始之前,又简单的达成了几项口头协定:1)互不损坏对方衣服(都是穷孩子,没多少衣服穿);2)打完之后,不管输赢回教室保持此事没发生过一样,不对任何人谈及此事。协定之后,便开始扭打,拳打脚踢的过程似乎异常的少,摔跤便成了打架的主旋律,被摔倒的自然便是败者,于是俩人便扭在了一起。对于扭在一起的我俩就不存在完全的谁摔倒谁的问题了,通常的结果是一起倒。思维简单的我,在摔倒之后就想不出还能干点啥了,无非是继续抱在一起较劲的过程。我同学似乎经验丰富,突然把手伸向我的嘴,食指快速扣进腮帮与牙齿之间,而拇指按于腮后,就这样撕着我的嘴角,同时说着“服不服?求饶不?” 在尝试咬了几下咬不到他的手指,也扣不到他的腮帮,而他见我反抗的同时也加大了撕裂的力度之后,我快速做了一下思考:”不能这样被撕裂了嘴角,那还怎么见人啊?” 于是极不情愿而屈辱的说了句:”我服了,饶了我吧!“ 他便松开了手,我俩站起来,一起走回了教室,若无其事。我的心里有如清政府割地卖国一样屈辱,而腮帮――生疼!
打架是经常的事情,又一次我俩来到了黑暗无人的操场,经历了上一次的阴招之后,我俩都有了心理准备。很快,便又倒地扭在一起,我俩便不约而同的把手伸向了对方的嘴,与此同时又紧闭自己的嘴并把头尽量远离对方。这样便形成一种搞笑的姿势:双方头都后仰而离得最远,而手却拼命伸向对方。在几个回合谁也不能怎么谁之后,我又没了思路,而同学却精通此道,思维迅速转变。趁我不注意之机,迅速把食指按到了我眼球之上,拇指按于太阳穴,形成按住我眼睛之势,而我又不能脱离,并说道:“服不服?求饶不?” 我心里咯噔一下:“又中阴招了!不能就这样让他给我把眼睛给弄瞎了啊,这辈子怎么过啊?” 又一次,又一次饮恨,黑夜中我再次品尝了屈辱,幸好这黑夜中只有我俩知道这屈辱的过程。无奈的说道:”我服了,放开我吧!” 简短的几个字让我同学享受了满足,让我体验了羞辱。从我俩若无其事走回教室的样子中,同学们并没有看出任何事情的发生。
打架依然继续,我也不断学习,于是黑暗中我同学也分享了一些屈辱,我也体会了一些满足!
终有例外,有次课间休息,我们有三个人在一起玩,不知何事其中我俩又争执起来,而此时我俩早有默契,不约而同抱在一起扭在一起,而脑袋却互相离得最远。很快便一起倒地,光天化日之下打架毕竟有些担心,于是两人顺势滚入旁边的水沟(当然没有水啦)内,这样办公室的老师便很难发现啦。如运动比赛一样,我俩的动作早已成套路,此役我同学首选扣腮,而我首选按眼。幸运的我首先按上了同学的眼睛。此时水沟上面的同学象征性的几句劝架的话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想必他也是第一次见如此奇特的打架方式。按住同学的眼睛之后,我心情大爽,如坚船利炮下的英军对清政府一样的姿态说:“服不服?求饶不?” 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接受了屈辱的同学显得异常郁闷而生气,起来对我嚷道:“你行啊,你行,你有种!” 而我不屑应答,内心得意洋洋!:)
不管在打架中我们谁接受了多大的羞辱,但是我们都能恪守之前的协定,这是让我们打架与其它打架与众不同的地方,也是让我们成为好友的地方。
多年过去了,不知同学现在何处,每每想起这段有趣的往事便暗暗自乐,想念与同学一起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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