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开发(Agile Development)

       敏捷开发以用户的需求进化为核心,采用迭代、循序渐进的方法进行软件开发。在敏捷开发中,软件项目在构建初期被切分成多个子项目,各个子项目的成果都经过测试,具备可视、可集成和可运行使用的特征。换言之,就是把一个大项目分为多个相互联系,但也可独立运行的小项目,并分别完成,在此过程中软件一直处于可使用状态.

        敏捷宣言强调的敏捷软件开发的四个核心价值是:

  • 个人和互动高于流程和工具
  • 工作软件高于理解文档
  • 客户协作高于合同协商
  • 变化响应高于计划遵循

       敏捷选择提出的12条原则已经应用于管理大量的业务以及与IT相关项目中,包括商业智能(BI)。12原则包括:

1.通过早期和连续型的高价值工作交付满足“客户”。
2.大工作分成可以迅速完成的较小组成部门。
3.识别最好的工作是从自我组织的团队中出现的,
4.为积极员工提供他们需要的环境和支持,并相信他们可以完成工作。
5.创建可以改善可持续工作的流程。
6.维持完整工作的不变的步调。
7.欢迎改变的需求,即时是在项目后期。
8.在项目期间每天与项目团队和业务所有者开会。
9.在定期修正期,让团队反映如何能高效,然后进行相应地行为调整。
10.通过完车的工作量计量工作进度。
11.不断地追求完善。
12.利用调整获得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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