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

变量

一、变量

可不断改变值得称之为变量

二、变量作用域

变量根据作用域可分为三类:

  1. 类变量

    *类变量:关键字为static,庝实例变量一样在类里面和在方法外面,类变量从属于类

  2. 实例变量

    *实例变量:从属于对象,在类里面和在方法外面声明,声明后可不初始化,整形数据默认为0,

    浮点型默认为0.0,布尔型默认为false,其余默认为null

  3. 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在方法中声明,且声明后必须初始化,作用域在整个方法中

三、常量

初始化后不能再改变的值,不会变动的值为常量

定义常量关键字:final,如:

static final double PI = 3.14;

四、变量的命名规则

  1. 所有变量,方法,类名都要做到见名知意

  2. 类成员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即除了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以外,和面的单词首字母为大写

  3. 局部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4. 常量:大写字母和下划线:MAX_VALUE

  5. 类名:首字母大写和驼峰原则:Man,GoodMan

  6. 方法名: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run(),runRun()

注:以上内容总结来源于b站:

狂神说Java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liufucheng/p/13231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