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规则习惯

编程取名规则

  1. 取名以代码自解释为第一位,不要在乎名称过长的问题
  2. 包名都小写,使用单数形式
  3. 类名使用UpperCamelCase风格,除DO / BO / DTO / VO / AO外
  4. 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
  5.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需要嫌名字长
  6. 抽象类命名使用Abstract或Base开头
  7. 异常类命名使用Exception结尾
  8. 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以Test结尾
  9. 类型与中括号紧挨相连来表示数组
  10. POJO类中布尔类型变量不要加is前缀
  11. 完整的单词组合,为了代码自解释。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的名称;

  4. POJO 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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