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法是具名的语句序列
2、方法名和变量名遵循相同的标识符命名规则。
3、return通常放到方法尾部,因为它导致方法结束,控制权返回调用方法的语句,return后面的任何语句都不执行(如果return语句之后还有其他语句,编译器会发出警告)。
4、假如不希望方法返回数据(返回类型是void),可利用return语句的一个变体立即从方法中退出。为此,请先写关键字return,紧跟一个分号。如下所示:
void showResult(int answer)
{
.......
return;
}
5、变量有效期(生存期)开始于定义位置,结束于方法结束时。
6、类定义的变量称为字段。
7、方法中的变量必须先声明再使用。但字段不同,可在类的任何位置定义。可以先在方法中使用字段,再在方法后声明字段——编译器负责打点一切!
8、两个标识符同名,而且在同一作用域中声明,就说它们被重载。
9、重载不能声明仅返回类型有别的两个方法
10、为了定义可选参数,可在定义方法时使用赋值操作符为该参数提供默认值。
例如: void optMethod(int first,double second = 0.0,string third = "hello")
{
........
}
可选参数只能放在必需参数之后。
11、传递具名参数:要将参数作为具名参数传递,必须输入参数名,一个冒号,然后是压哦传递的值
optMethod(first : 99,second : 123.45,third :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