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66】 | 知识管理-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对自己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其他科技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具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

1、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实施

著作权法客体:受保护的作品(职务作品归属单位)

著作权法主体:著作权人和受让人

2、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5种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

3、著作权保护期限:

在上述5种权利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任何限制,永远受法律保护。以下保护期限是针对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而言。

(1)公民: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12月31日),死亡后按继承法转移。

(2)单位:首次发表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如50年未发表,不予保护。单位变更终止后由权利义务承受单位享有。

4、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年1月1日实施。计算机机软件优先使用保护条例,没有适用条文的,依据著作权法。

5、保护条例规定,著作权人对软件享有9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含获得报酬和转让权)。保护期限同上。

6、复制品所有人(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合法复制品)享有3项权利:安装到设备中、制作备份(不能转让)、对功能性能修改(不能向第三方提供)。如果使用者只是为了学习而安装和存储软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

7、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只针对程序和文档,并不包括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

8、确定著作权人的特别规定:对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开发者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若无合同,则共享著作权。若合作开发软件可以分割使用,则开发者对自己开发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可以在不破坏整体著作权的基础上行使。

9、职务类软件(开发者在单位或组织任职期间开发)的著作权人确定: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出的软件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

(3)使用了单位或组织的资金、设备、技术条件等

(4)委托开发没有合同规定的,归受托人(即乙方),国家机关下达且没有合同规定的,归接受方。有合同的从其约定。

10、商标应满足三个条件:

(1)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

(2)显著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3)由各类要素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11、商标应具备显著性、独占性、价值、竞争性四个特征。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如果6个月内没有续展,再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期间仍未续展的,自动注销。

12、一般来说,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一项发明只授予一项专利。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则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决定授予给谁。有两个或以上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13、发明专利保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专利权归属与著作权一致。

对企业来说,形成具有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并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升创新在科技、经济竞争中的实际效益,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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