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保险合同的常用解读

参考:保险法解读

一般规定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提出一系列问题(例如健康告知或健康问卷、旅游告知、财务告知、投保信息告知等)。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回答,决定承保、拒保、提高保费、除外责任等。

投保人有义务确保如实告知。如果在索赔时,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可以拒绝相关的赔偿。如果还在保单签订两年之内(不满足不可抗辩条款),则保险公司还可以撤销保险合同。

例如,对于医疗险,如果未告知患有高血压,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由高血压导致的一系列疾病(例如中风、心肌梗死、动脉硬化等)。具体可以参考 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

保险利益

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法中规定了具体的定义,但是具体到某家保险公司或某款产品通常会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

财产保险由于保险赔偿金的受领者多为被保险人本人,所以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一般没有受益人。

通常,保险产品有身故责任时才需要指定受益人,非身故责任的受益人通常是被保人本人。

未确定受益人

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保险金不能视为已死去的被保人的遗产,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分享,也不得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

未确定受益人分为两种情况:

  •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
  •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受益人放弃受益权,而且没有其他受益人

在受益人未确定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视同受益人,保险金应视为死者的遗产

变更受益人

人身保险的合同期限较长,可能会需要变更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标的转让

已投保的财产,如果所有权发生变化,《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先向第三者索赔,则“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指承保致害人(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当被保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其赔偿责任损失的一类保险。如车险中的三责险、产品的产品责任险。

责任保险本意在于填补被保险人因向第三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致自身财产的损失,其在为被保险人分散、转移赔偿责任的同时,客观上也增加了被保险人的赔偿能力,为第三者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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