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路径”以及“绝对路径”使用之坑

平时觉得“相对路径”以及“绝对路径”无所谓,想用什么就用什么,近期因为这个,吃了点亏。

场景1:

   引用项目里的公共方法文件夹的时候,用的是相对路径,写了一大堆../../。

   后来文件夹位置变动了,全报错,关键是不同的地方引用的这个公共文件夹的../../还不一样,没办法,只能一个一个文件去改了。

   要是引用的“绝对位置”,那么只要全局搜一下,替换即可。

场景2:

    a文件所在的文件夹A下的b文件,我竟然用了绝对路径,找b这个文件,花了一些时间才找到,最后发现竟然就在同级目录下。

   要是用“相对路径”,那么一眼就能看出。

总结:一些公用的文件或者位置较远的文件,用绝对路径。
     同级目录或者上下级目录的,用相对路径。

绝对路径以及相对路径如何使用,参考https://www.cnblogs.com/shireyhu/p/7827194.html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jishugaochao/p/11271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