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选择器的优先级

1. 引言

  选择器类型过多将导致一些问题,是什么问题呢?咱们直接举例子说明。

  

  上图中,css中的两个选择器都是针对<span>的,而且两个设置的颜色不一样,这里的<span>到底听从谁的命令?

  上面还是比较简单的,下面在来一个复杂的:

  

  上图中的<li>该显示成什么颜色呢?

2. 特指度

  要解决以上问题,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概念——特指度(specificity)。特指度表示一个css选择器表达式的重要程度,可以通过一个公式来计算出一个数值,数越大,越重要。

  这个计算叫做“I-C-E”计算公式,

  1. I——Id;
  2. C——Class;
  3. E——Element;

  即,针对一个css选择器表达式,遇到一个id就往特指度数值中加100,遇到一个class就往特指度数值中加10,遇到一个element就往特指度数值中加1

  下面举几个css表达式的特指度计算结果,大家也自己算一算,是不是对:

CSS选择器表达式

特指度计算结果

p

1

p.large

11

P#large

101

div p#large

102

div p#large ul.list

113

div p#large ul.list li

114

  还有一个重点要注意:!important优先级最高,高于上面一切。* 选择器最低,低于一切。

  好了,你现在可以返回文章一开始提出的两个问题,根据特指度计算公式计算,哪个的计算结果大,浏览器就会以哪个为优先。

3. 简版规则

  如果你嫌上面的计算过于复杂,有一个简版规则。它只有三个规则,这三个规则能覆盖大多数情况,而且比较好记。

  规则一,包含ID的选择器胜过包含Class的选择器,包含Class的选择器胜过包含元素的选择器;例如下图,第一个特指度更高:

  

  规则二,不同选择器的特指度比较时,不区分加载的顺序(相同选择器在层叠时,后加载的覆盖前加载的),例如下图,虽然后加载,但是特指度低:

  

  规则三,设置的样式高于继承的样式,不用考虑特指度。例如:

      

      

  其实,大部分情况下,你通过这个简版的规则,即可判断选择器的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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