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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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 abstract 修饰符的 class 即为抽象类,abstract 类不能创建的实例对象。含有 abstract 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 abstract class,abstract class 类中的方法不必是抽象的。abstract class 类中定义抽象方法必须在具体 (Concrete) 子类中实现,所以,不能有抽象构造方法或抽象静态方法。如果的子类没有实现抽象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 abstract 类型。

接口(interface)可以说成是抽象类的一种特例,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抽象的。接口中的方法定义默认为 public abstract 类型,接口中的成员变量类型默认为 public static final。

两者的语法区别:

1.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

2.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成员变量,接口中没有普通成员变量

3.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普通方法,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不能有非抽象的普通方法。

4.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访问类型可以是public,protected和(默认类型,虽然eclipse下不报错,但应该也不行),但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只能是public类型的,并且默认即为public abstract类型。

5.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静态方法,接口中不能包含静态方法

6.抽象类和接口中都可以包含静态成员变量,抽象类中的静态成员变量的访问类型可以任意,但接口中定义的变量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并且默认即为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

7. 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

两者应用上的区别:

接口更多的是在系统架构设计方法发挥作用,主要用于定义模块之间的通信契约。而抽象类在代码实现方面发挥作用,可以实现代码的重用,例如,模板方法设计模式是抽象类的一个典型应用,假设某个项目的所有 Servlet 类都要用相同的方式进行权限判断、记录访问日志和处理异常,那么就可以定义一个抽象的基类,让所有的 Servlet 都继承这个抽象基类,在抽象基类的 service 方法中完成权限判断、记录访问日志和处理异常的代码,在各个子类中只是完成各自的业务逻辑代码,伪代码如下:

  1 public abstract class BaseServlet extends HttpServ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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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ublic final void service(HttpServletRequest request, HttpServletResponse response) throws IOExcetion,ServletExcep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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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记录访问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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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进行权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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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if(具有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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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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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doService(request,respo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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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catch(Excetpion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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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记录异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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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20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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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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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protected abstract void doService(HttpServletRequest request, HttpServletResponse response) throws IOExcetion,ServletEx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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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注意访问权限定义成protected,显得既专业,又严谨,因为它是专门给子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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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30 }
  1 public class MyServlet1 extends BaseServ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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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rotected void doService(HttpServletRequest request, HttpServletResponse response) throws IOExcetion,ServletExce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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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Servlet只处理的具体业务逻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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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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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父类方法中间的某段代码不确定,留给子类干,就用模板方法设计模式。

备注:这道题的思路是先从总体解释抽象类和接口的基本概念,然后再比较两者的语法细节,最后再说两者的应用区别。

比较两者语法细节区别的条理是:

       先从一个类中的构造方法、普通成员变量和方法(包括抽象方法),静态变量和方法,继承性等

      6 个方面逐一去比较回答,接着从第三者继承的角度的回答,

     特别是最后用了一个典型的例子来展现自己深厚的技术功底。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ios9/p/7473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