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授权协议有什么作用,例如GPL、Apache License、CDDL、EPL这些协议有什么区别?

1、授权协议有什么作用:
授权协议就是授予你使用或修改软件等权利,由于软件受到著作权保护,未经授权使用即是侵犯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同意或签署软件授权协议是你使用或修改软件的前提条件。
既然是授权协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东西分为两部分:授权和协议。你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权利和义务。
授权即是指权利,指出你有哪些权利,例如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使用、重新编译发布、作为一部分嵌入在自己的软件项目中一并发布、或是修改再发布。
协议即是指义务,指出你有哪些义务,例如不允许反向工程,不允许开外挂,不允许修改,不允许作为自己软件项目的一部分发布,必须在使用此软件的项目中标注使用了这项技术。
如果你不遵守自己的义务(违背协议),那么你的授权就是无效的,即涉嫌侵犯著作权了。

2、授权协议有哪些种类?
大体上如 @larry 说的一样,主要可以分为开源和不开源(事实上收费和不收费的软件授权协议区别不大,下文详谈),下面分两种情况分别讨论:

2.1 闭源软件许可协议
不开源的软件,一般都有一个类似于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东西,这个协议大体上都会包含这样一些内容:
禁止把软件给别人用、禁止对软件反向工程、禁止或允许将软件作为自己项目的一部分发布,以及免责条款,例如操作不当导致自己的数据丢失等等。
免费收费共享之间的区别主要是授权协议的取得,例如免费软件一般是自由下载,然后安装的时候同意协议(下一步、下一步、下一步)即行安装。
收费软件一般不提供自由下载,或者下载后,必须通过付费获得授权,且同意授权协议,才能继续使用。
共享软件提供自由下载,到一定期限后,或者需要使用额外的功能,通过付费获得扩展授权使用。


2.2 开源软件许可协议
问题中列举的协议主要都是开源协议。
对于不开源软件而言,虽然授权协议都大同小异,但每个公司的授权协议,甚至不同的发行地的协议都有所不同。这是因为这些商业软件公司都拥有专业的销售和法律团队,授权协议关系到他们的核心业务,所以聘用非常专业的团队处理。

但对于开源软件而言,作者大多数是苦逼的程序员,根本没有能力聘用专业的法律顾问,有程序员搞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授权许可协议,大家就都拿来用,把里面的软件名字改改就好了。所以后来逐渐形成了几大开源授权协议,如GPL、Apache、BSD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开源授权协议文本本身也受著作权法保护,不过他们一般又都以开放的协议发布,允许大家随意拿来当作自己软件的授权协议。

比起不开源软件,大多数开源授权协议都比较简单,开源的特点就是开放源代码,这里的开放,并不是指随软件一并附上源代码的意思,而是源代码也给你了,你看着办吧。

允不允许修改源代码,是开源软件和不开源软件的根本的区别。
这里顺便谈一下还有一种灰色地带的软件,即随软件一并附上源代码,但你只能看不能摸,这类软件一般不认为是开源软件。譬如说Windows就对政府开放了部分源代码,或是.NET Framework之前使用的MS-RL。

开源软件的授权协议必须包含的权利是软件源代码的修改、演绎权,否则不是开源软件。所以各大协议主要是在义务上各有区别,譬如说GPL协议要求,基于该软件开发的任何软件,都必须以GPL协议发布,这也就是开源感染。也就是说你要用这个开源软件,就必须把你自己的软件变成开源的。

GPL这种感染太狠了,会限制使用GPL协议发布的软件所适用的范围,全部的商业软件,和大部分的免费软件都不能使用GPL协议发布的东西。这与开源的精神开放相悖。所以大家又提出了很多不那么严苛的协议。如Apache就不强求基于该协议软件开发的软件以相同协议发布,仅仅要求署名。这样,以Apache发布的软件就可以作为商业软件的一部分。

开源协议之间的区别,可以参考下图:

软件授权协议的目的,简单的可以区分为版权保护和版权限制,甚至还会包含软件中的专利和商标的保护和限制。
从法律角度来说,软件是通过版权保护的,所以只要是软件一经完成,甚至是部分完成,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至于法律保护那些部分,可以参看《著作权法》,软件中的专利和商标可以参看《商标法》和《专利法》。
因为软件的复杂性,我国又专门出台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算是进一步补充。
软件简单可以分为四种,开源,共享,免费,收费。
开源就是能找到源代码的,如kvm,linux kernel;共享其实就是试用免费,下载软件时候经常会看到;免费就是不要钱,如QQ;收费比如office。
但是从版权保护角度的话,开源是一大类,其他的为一大类,注意:共享,免费,收费,一般在版权的说明部分,都有一段,all copyright reserved,他的权力一点都没少,除了极少数放弃的部分。

有些人,特别是国外的很多人和公司,他们也许没有中国人生活压力这么大,总是喜欢对这个世界做出点贡献,但是呢,又想告诉别人,我真的不要钱的,你们放心用去吧,于是就出现了一些开源license,类似于对copyright的限制。
当然,版权限制的时候,也会有些对后手的要求,比如我好不容易贡献了个软件,您在上边做的点创新,或者修改,但是我希望你也开开源,于是有个GPL,但是有些人比较大度,希望商业公司也能使用,并且可以不开源,就有个LGPL,MIT,Apache, BSD, Aristic, etc.
当然不是说只有开源的才有license,商用的也有。
关于你问的这几个license,我简单谈一下我的看法。
GPL,以GPL为基础的软件也要用GPL,或者跟GPL兼容。有一个种方式可以做到不用GPL,把该软件版权持有者的公司,收购了,这是后话。目前GPL的主要流行版本是GPLv2 和GPLv3, 至于区别,可以理解为GPLv3有专利报复条款。
Apache License 比较宽松一些,简单可以理解为,在该授权软件基础上的软件可以不开源。
CDDL 可以理解为GPL 和Apache的折中,在一个软件中用不同几个包,在一个包里边,就是该比较完整的模块必须用CDDL,其他的可以用别的,甚至,不开源。
EPL则是因为后来IBM将Eclipse IDE交由名为“Eclipse基金会 (Eclipse Foundation)”来管理,对CPL为小部分修改为成的授权条款。EPL可以理解为在EPL授权的软件基础上的工作,如果新开的软件是源软件独立,就可以用其他的license,否则,只能用EPL。举个例子,你对EPL授权的软件,修正的bug,添加的性能提升,都不算独立的部分。
估计有很多地方说的不清楚,内容比较繁杂,因为工作比较忙,就分享这么多,有问题,咱们可以进一步讨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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