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种常用的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设计的目标之一就是可维护性复用。包括:
1、设计方案和代码的复用
2、系统要易于扩展和修改

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就可以作为上述目标的指导方针,这些原则蕴含在很多的设计模式中,是前辈们从许多的设计方案中总结出来的指导性原则。

最常用的7种设计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
  •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软件实体应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都可以透明的使用字类代替。
  •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是一个单一的总接口
  •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CRP):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使用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组合大于继承。
  •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LoD):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尽可能少的与其它软件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以上设计原则,如果你的项目中有真真切切的落实几个,那么你的代码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都将会有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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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imlxp/p/14391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