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调用运算符"()"

14.8函数调用运算符"()"
1.函数调用运算符必须是成员函数,一个类可以定义多个不同版本的调用运算符,但是他们相互之间应该在参数数量或返回类型上有所区别。定义了调用运算符的类的对象称之为“函数对象”。此对象类似于函数名。
2. for_each只接受一元谓词 如:for_each(vs.begin, vs.end(), PrintString(cerr, ' '));for_each每次都会讲一个vs的元素传递给PrintString创建的临时对象。
3.lambda是未命名的函数对象类,需多次使用则用类的函数对象或普通函数,只需单次使用则用lambda表达式。
4.标准库定义的函数对象

5.关联容器使用less<key_type>对元素排序。
count_if(vec.begin(), vec.end(), bind2nd(greater<int>(), 1024)); //bind2nd表示后面提供的数字绑定第二个参数
6.一种调用类型对应一种函数类型 如:int(int, int)是一个函数类型,接受两个int,返回一个int。
7.我们不能直接将重载函数的名字存入function类型的对象中,可以存储函数指针和使用lambda来消除二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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