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抽象类和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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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基于面向对象五大原则中的以下两个原则,我们应该多考虑使用接口和抽象类:

里氏替换原则:子类能够通过实现父类接口来替换父类,所以父类应尽可能实现为接口/抽象类。方便拓展程序而不影响现有代码。

依赖倒置原则:和结构化设计不同,我们要让底层依赖于高层。而不是相反。


而设计接口和抽象类时尽量遵循面向对象五大原则中的“接口隔离原则”。即使用专门接口比使用单一接口好。这个准则和针对类设计的“单一职责原则”相应。


备注:设计模式中有非常多和接口和抽象类相关的模式。比方抽象工厂、模板方法等。


二、概念

抽象类(AbstractClass)

(1)抽象类提供通用结构,并阻止用户对其进行实例化;

(2)尽管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可是其仍然有构造函数。

------为什么???

(3)假设你继承自一个抽象类,那么你仅仅有两种选择:实现基类中全部抽象方法;声明自己为抽象类。

(4)假设你想让全部导出类复写或者实现某个方法。那么你就能够将其声明为abstract强制导出类实现它。

(5)java不同意类的多重继承。可是能够实现多个接口。接口能够多重继承。


接口(Interface)

(1)接口和内部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将接口与实现分离的更加结构化的方法。

(2)接口是一个全然抽象的类,没有提供不论什么详细的实现;

(3)接口变量:隐含是publicstaticfinal的,即是一个全然的常量,初始化后便无法改变。在内存中仅仅有一份。

(4)接口方法:默认是public的;而普通类的方法(包含)构造器默认是包訪问权限的(protected)

(5)接口本身:默认是包訪问权限protected(继承訪问权限)可是仅仅能用public & abstract来修饰一个接口。

(6)多重继承:与类不一样。接口同意多重继承。一个接口能够同一时候继承多个接口。

(7)接口本身仅仅能被声明为public& abstract和。其它修饰符(private, protected, static,final, transient& volatile)都是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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