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封闭原则(OCP)

1. 不能修改该,但可以扩展的思想就是开闭原则

2.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也就是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关闭

3. 在面对需求的变更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先的版本

4. 多扩展,少修改。

5. 开闭原则的意思就是说,你设计的时候,时刻要考虑,尽量让这个类是足够好,写好了就不要去修改了,如果新需求来了,我们增加一些类就可以了,原来的代码能不动则不动。

6. 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那些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

7.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

8. 面对需求, 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9. 在开发的工作进展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10.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作出抽象,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可以的进行抽象不是好办法,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书中内容讲的很有意思,很受读。

冯瑞涛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finehappy/p/1613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