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语言规范

一、标志符

命名规则:

  1. 标识符由26个英文字符大小写(a~zA~Z)、数字(0~9)、下划线(_)和美元符号($)组成。
  2. 不能以数字开头,不能是关键字
  3. 严格区分大小写
  4. 标识符的可以为任意长度

命名规范

1.  包名

多个单词组成时所有字母小写(例:package  com.itcast)

2.  类名和接口

多个单词组成时所有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例:HelloWorld)

3.  变量名和函数名

多个单词组成时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其他单词首字母大写(例:lastAccessTime、getTime)。

4.  常量名

多个单词组成时,字母全部大写,多个单词之间使用_分隔(例:INTEGER_CACHE)

 

二、关键字

Java的关键字对java的编译器有特殊的意义,他们用来表示一种数据类型,或者表示程序的结构等,关键字不能用作变量名、方法名、类名、包名。

 

三、注释

1.单行注释(line comment)用//表示,编译器看到//会忽略该行//后的所文本
2.多行注释(block comment)用/*  */表示,编译器看到/*时会搜索接下来的*/,忽略掉/**/之间的文本。
3.文档注释用/**    */表示,是java特有的注释,其中注释内容可以被JDK提供的工具 javadoc 所解析,生成一套以网页文件形式体现的该程序的说明文档。

四、常量

整数常量 : 所有整数
小数常量 : 所有小数
布尔常量 : 只有true和false
字符常量 :使用’’引起来的单个字符
字符串常量 :使用“”引起来的字符序列,“” 、“a” 、” ”
null常量 : 只有一个值null

 

五、变量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eggTwo/p/11665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