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class

class

到了ES6添加了类,作为对象的模板。通过class来定义一个类

  1. 在class类上添加的属性都是在原型prototype上添加的
  2. new实例的时候其实就是调用构造函数这个方法
  3. 类的本质就是一个函数
  4. 类中的this指向实例对象
  5. 添加了私有属性都在构造函数中
  6. 每个构造方法都会默认返回实例对象this ,如果人为改变return返回值,返回基本数据类型 字符串 数字 等不会改变return 的this;如果返回引用数据类型obj arr ,那么 return this 就会失效,变成那你返回的结果
  7. 静态方法 在方法名上加上 static 关键字  那么这个方法就变成了类的私有方法 就得用类方法()

  

Extends  继承

子类继承父类  使用extends关键字

代码块里 需要使用super关键字

充当函数时,只能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使用,且必须放在第一行调用。指向父类的构造函数,只有super调用之后,子类才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指向子类的实例对象。

充当对象时,放在普通函数中,super指向父类的原型prototype

放在静态方法中 super执行当前父类本身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duolaaaa/p/11163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