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变量概述

变量的命名规则


1 变量已字母或者下划线开头,变量的构成为变量,字母,下划线
2 变量在有效的范围内必须是唯一的
3 在Bash中,变量的的默认类型都是字符串
4 变量的长度不可超过255个字符

变量的分类


自定义变量 用户自己定义的变量
环境变量 主要保存的是和系统操作环境相关的数据。变量可以自己定义,但是对系统生效的变量名与变量作用是固定的
位置参数变量 只要向脚本中传递参数与数据的,变量不能自定义,变量作用是固定的
预定义数据 是BASH中已经定义好的数据,变量名不能自定义,变量的作用是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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