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类的无参方法》

1、什么是方法?

答:就是执行的方法

2、类的方法?

答:类执行的操作

3、如何定义类的方法?

a.方法的名称 b.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c.方法的主体

语法:

public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方法的主体
}

4、return语句是跳转语句的一种,它主要做两件事:(1)跳出方法(2)给出结果; return 表达式;

5、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为void,方法中不能有return语句。 方法不能返回多个值。

6、(1)局部变量:在类里面的某个程序体内所声明的一个变量。

(2)成员变量:声明在类里面并且在程序体外面的一个变量。

使用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需要注意的内容:a、作用域不同;b、初始值不同;c、在同一个方法中,不允许有同名的局部变量;d、局部变量可以和成员变量同名,并且在使用 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7、javaDoc注释以“/*”开头,以“*/”结尾。(多行注释)

    单行注释(//)

8、类的方法调用:(1)在同一个类中的方法,直接使用方法名调用该方法。  (2)不同类的方法。首先要创建对象,再使用“对象.方法名”来调用。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dqn-1996-02/p/5077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