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设计原则

参考文章:https://www.cnblogs.com/dolphin0520/p/3919839.html

一.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二.开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 OCP):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三.里氏替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四.依赖倒置原则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五.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六.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 LoD):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diffx/p/9560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