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类与不可变类

1、不可变类(immutable)

    创建该类的实例后,该实例的属性是不可改变的。

若创建自定义的不可变类,可遵守如下规则:

①使用private和final修饰符来修饰该类的属性;

②提供带参构造器,用于根据传入参数来初始化类里的属性;

③仅为该类的属性设置getter方法,不设置setter方法,因为普通方法无法修改final修饰的属性;

④若有必要,重写Object类中hashCode和equals方法。在equals方法根据关键属性来做为两个对象相等的标准,除此之外,还应该保证两个用equals方法判断为相等的对象的hashCode也相等。

2、可变类

    该类的实例的属性是可变的。

与可变类相比,不可变量类对象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永远处于初始化状态,它的属性不可改变。因此对不可变类的实例的控制将更简单。

如果类中有引用类型,则要防止改变引用对象的属性。例如,初始化时new,不用this.xxx = xxx; 返回该对象时new一个相同的对象返回,不能return this.xxx。(String的方法)

缓存实例的不可变类:

  不可变类的实例的状态不可改变,可以方便被多个对象共享。若程序经常需要使用相同的不可变类实例,则应该考虑缓存这种不可变类的实例。因为多次创建相同对象没意义,增加系统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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