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2.0是生产关系:说徐博客赚钱

最近关于徐博客的广告收入问题炒的很热,媒体在问:如果有人给徐博客投广告,钱归谁?徐博客还是新浪?

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必须回到web 2.0的基本定义。web 2.0是什么?一般认为是可写的互联网,是用户贡献内容。基于这个定义,我们就能更好的回答讨论徐博客赚钱归谁的问题。

在web 2.0之前,互联网也有诸多进步,比如文字到图片,图片到声音,声音到视频,但它们都没有获得web 2.0的声望和关注。其根本原因在于,上述进步只是生产力的进步,如果按照生产力是由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组成的定义,它们改变的仅仅是劳动资料环节。

web 2.0被当成是互联网革命,最重要的是它改变了“互联网社会”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web 1.0时代,用户消费(通过ad-click等方式)内容,但不生产内容(因为不掌握生产资料),但在web 2.0时代,用户不仅消费内容,而且生产内容,生产方式变化,生产关系也发生变化。

弄清这个问题,就好回答博客赚钱该归谁的问题了。教科书告诉我们,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结构。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来看,“徐博客”由新浪与徐静蕾各有支出,新浪提供了服务器、带宽、一部分宣传成本,徐博客本人则提供了原材料(徐的阅历)、配方(徐的写作)以及最终产品(内容)和更大一部分宣传成本(徐本人的名气)。

虽然不好说谁掌握核心生产资料,但徐静蕾与新浪在“徐博客”这个产品上,所有制结构确实更倾向于股份制。因此徐博客如果赚了钱,这笔钱应该是新浪与徐静蕾的共同收入(不缺钱的徐静蕾如果不要这份受益,或者认为网民的认可就是她的受益,则属于另外范畴的问题)。

一旦互联网开始应用web 2.0导致生产关系变化,分配方式必然变化。甚至可以说,Blog赚钱该归Blogger,还是BSP压根就是一个伪问题,谁能阻挡掌握生产资料的人获得收益?又有谁能阻挡徐博客在自己的某篇blog上放置一个收钱的链接?

PS:写这篇东西,遇到了blog的译名困扰,有时候很难说清“徐博客”说的到底是徐静蕾这个人,还是徐静蕾这个人写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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