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还是 C++?

Java 特别象 C++;由此很自然地会得出一个结论:C++似乎会被Java 取代。但我对这个逻辑存有一些疑问。 无论如何,C++仍有一些特性是Java 没有的。而且尽管已有大量保证,声称Java有一天会达到或超过C++的 速度。但这个突破迄今仍未实现(尽管Java 的速度确实在稳步提高,但仍未达到C++的速度)。此外,许多 领域都存在为数众多的 C++爱好者,所以我并不认为那种语言很快就会被另一种语言替代(爱好者的力量是 容忽视的。比如在我主持的一次“中/高级Java 研讨会”上,Allen Holub声称两种最常用的语言是Rexx 和COBOL)。 我感觉 Java 强大之处反映在与 C++稍有不同的领域。C++是一种绝对不会试图迎合某个模子的语言。特别是 它的形式可以变化多端,以解决不同类型的问题。这主要反映在象Microsoft Visual C++和Borland C++ Builder(我最喜欢这个)那样的工具身上。它们将库、组件模型以及代码生成工具等合成到一起,以开发视 窗化的末端用户应用(用于Microsoft Windows操作系统)。但在另一方面,Windows开发人员最常用的是 什么呢?是微软的 Visual Basic(VB)。当然,我们在这儿暂且不提VB 的语法极易使人迷惑的事实——即 使一个只有几页长度的程序,产生的代码也十分难于管理。从语言设计的角度看,尽管VB 是那样成功和流 行,但仍然存在不少的缺点。最好能够同时拥有 VB 那样的强大功能和易用性,同时不要产生难于管理的代 码。而这正是Java 最吸引人的地方:作为“下一代的 VB”。无论你听到这种主张后有什么感觉,请无论如 何都仔细想一想:人们对Java 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它能方便程序员解决应用级问题(如连网和跨平台 UI 等),所以它在本质上允许人们创建非常大型和灵活的代码主体。同时,考虑到 Java 还拥有我迄今为止尚未 在其他任何一种语言里见到的最“健壮”的类型检查及错误控制系统,所以Java 确实能大大提高我们的编程 效率。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 但对于自己某个特定的项目,真的可以不假思索地将 C++换成Java 吗?除了Web程序片,还有两个问题需要 考虑。首先,假如要使用大量现有的库(这样肯定可以提高不少的效率),或者已经有了一个坚实的C或 C++代码库,那么换成 Java 后,反映会阻碍开发进度,而不是加快它的速度。但若想从头开始构建自己的所 有代码,那么Java 的简单易用就能有效地缩短开发时间。 最大的问题是速度。在原始的 Java 解释器中,解释过的 Java 会比C慢上 20到 50倍。尽管经过长时间的发 展,这个速度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和C比起来仍然很悬殊。计算机最注重的就是速度;假如在一台计算机 上不能明显较快地干活,那么还不如用手做(有人建议在开发期间使用Java,以缩短开发时间。然后用一个 工具和支撑库将代码转换成C++,这样可获得更快的执行速度)。 为使Java 适用于大多数Web 开发项目,关键在于速度上的改善。此时要用到人们称为“刚好及时”(JustIn Time,或JIT)的编译器,甚至考虑更低级的代码编译器(写作本书时,也有两款问世)。当然,低级代 码编译器会使编译好的程序不能跨平台执行,但同时也带来了速度上的提升。这个速度甚至接近 C和 C++。 而且Java 中的程序交叉编译应当比C 和 C++中简单得多(理论上只需重编译即可,但实际仍较难实现;其他 语言也曾作出类似的保证)。 在本书附录,大家可找到与Java/C++比较.对Java 现状的观察以及编码规则有关的内容。

 1 package Com.Tom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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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class TomTest_43 {
 5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6            String s1,s2;
 7            s1=new String("we are students");
 8            s2=new String("we are students");
 9            System.out.println(s1.equals(s2));
10            System.out.println(s1==s2); 
11            String s3,s4; 
12            s3="how are you";
13            s4="how are you";
14            System.out.println(s3.equals(s4));
15            System.out.println(s3==s4);
16         }
17     }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borter/p/9438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