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规范

一、分类方法

CSS文件的分类和引用顺序

通常,一个项目我们只引用一个CSS,但是对于较大的项目,我们需要把CSS文件进行分类。

我们按照CSS的性质和用途,将CSS文件分成“公共型样式”、“特殊型样式”、“皮肤型样式”,并以此顺序引用(按需求决定是否添加版本号)。

  1. 公共型样式:包括了以下几个部分:“标签的重置和设置默认值”、“统一调用背景图和清除浮动或其他需统一处理的长样式”、“网站通用布局”、“通用模块和其扩展”、“元件和其扩展”、“功能类样式”、“皮肤类样式”。
  2. 特殊型样式:当某个栏目或页面的样式与网站整体差异较大或者维护率较高时,可以独立引用一个样式:“特殊的布局、模块和元件及扩展”、“特殊的功能、颜色和背景”,也可以是某个大型控件或模块的独立样式。
  3. 皮肤型样式:如果产品需要换肤功能,那么我们需要将颜色、背景等抽离出来放在这里。
1 <link href="assets/css/global.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2 <link href="assets/css/index.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3 <link href="assets/css/skin.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CSS内部的分类及其顺序

  1. 重置(reset)和默认(base)(tags):消除默认样式和浏览器差异,并设置部分标签的初始样式,以减少后面的重复劳动!你可以根据你的网站需求设置!
  2. 统一处理:建议在这个位置统一调用背景图(这里指多个布局或模块或元件共用的图)和清除浮动(这里指通用性较高的布局、模块、元件内的清除)等统一设置处理的样式!
  3. 布局(grid)(.g-):将页面分割为几个大块,通常有头部、主体、主栏、侧栏、尾部等!
  4. 模块(module)(.m-):通常是一个语义化的可以重复使用的较大的整体!比如导航、登录、注册、各种列表、评论、搜索等!
  5. 元件(unit)(.u-):通常是一个不可再分的较为小巧的个体,通常被重复用于各种模块中!比如按钮、输入框、loading、图标等!
  6. 功能(function)(.f-):为方便一些常用样式的使用,我们将这些使用率较高的样式剥离出来,按需使用,通常这些选择器具有固定样式表现,比如清除浮动等!不可滥用!
  7. 皮肤(skin)(.s-):如果你需要把皮肤型的样式抽离出来,通常为文字色、背景色(图)、边框色等,非换肤型网站通常只提取文字色!非换肤型网站不可滥用此类!
  8. 状态(.z-):为状态类样式加入前缀,统一标识,方便识别,她只能组合使用或作为后代出现(.u-ipt.z-dis{},.m-list li.z-sel{}),具体详见命名规则的扩展相关项。
  9. 功能类和皮肤类样式为表现化的样式,请不要滥用!以上顺序可以按需求适当调整。以上分类的命名方法详见命名规则
     1 /* 重置 */
     2 div,p,ul,ol,li{margin:0;padding:0;}
     3 /* 默认 */
     4 strong,em{font-style:normal;font-weight:bold;}
     5 /* 统一调用背景图 */
     6 .m-logo a,.m-nav a,.m-nav em{background:url(images/sprite.png) no-repeat 9999px 9999px;}
     7 /* 统一清除浮动 */
     8 .g-bdc:after,.m-dimg ul:after,.u-tab:after{display:block;visibility:hidden;clear:both;height:0;overflow:hidden;content:'.';}
     9 .g-bdc,.m-dimg ul,.u-tab{zoom:1;}
    10 /* 布局 */
    11 .g-sd{float:left;width:300px;}
    12 /* 模块 */
    13 .m-logo{width:200px;height:50px;}
    14 /* 元件 */
    15 .u-btn{height:20px;border:1px solid #333;}
    16 /* 功能 */
    17 .f-tac{text-align:center;}
    18 /* 皮肤 */
    19 .s-fc,a.s-fc:hover{color:#fff;}

 二、命名规则

使用类选择器,放弃ID选择器

ID在一个页面中的唯一性导致了如果以ID为选择器来写CSS,就无法重用。

NEC特殊字符:"-"连字符

"-"在本规范中并不表示连字符的含义。

她只表示两种含义:分类前缀分隔符、扩展分隔符,详见以下具体规则。

分类的命名方法:使用单个字母+"-"为前缀

布局(grid)(.g-);模块(module)(.m-);元件(unit)(.u-);功能(function)(.f-);皮肤(skin)(.s-);状态(.z-)。

对以上的解释详情参见:分类方法中的“CSS内部的分类及其顺序”。

注:在你样式中的选择器总是要以上面前五类开头,然后在里面使用后代选择器。

  如果这五类不能满足你的需求,你可以另外定义一个或多个大类,但必须符合单个字母+"-"为前缀的命名规则,即 .x- 的格式。

  特殊:.j-将被专用于JS获取节点,请勿使用.j-定义样式。

后代选择器命名

  • 约定不以单个字母+"-"为前缀且长度大于等于2的类选择器为后代选择器,如:.item为m-list模块里的每一个项,.text为m-list模块里的文本部分:.m-list .item{}.m-list .text{}。
  • 一个语义化的标签也可以是后代选择器,比如:.m-list li{}。
  • 不允许单个字母的类选择器出现,原因详见下面的“模块和元件的后代选择器的扩展类”。

通过使用后代选择器的方法,你不需要考虑他的命名是否已被使用,因为他只在当前模块或元件中生效,同样的样式名可以在不同的模块或元件中重复使用,互不干扰;在多人协作或者分模块协作的时候效果尤为明显!

后代选择器不需要完整表现结构树层级,尽量能短则短。

注:后代选择器不要在页面布局中使用,因为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 这里的.itm和.cnt只在.m-list中有效 */
.m-list{margin:0;padding:0;}
.m-list .itm{margin:1px;padding:1px;}
.m-list .cnt{margin-left:100px;}
/* 这里的.cnt和.num只在.m-page中有效 */
.m-page{height:20px;}
.m-page .cnt{text-align:center;}
.m-page .num{border:1px solid #ddd;}

 命名应简约而不失语义

/* 反对:表现化的或没有语义的命名 */
.m-abc .green2{}
.g-left2{}
/* 推荐:使用有语义的简短的命名 */
.m-list .wrap2{}
.g-side2{}

相同语义的不同类命名

方法:直接加数字或字母区分即可(如:.m-list、.m-list2、.m-list3等,都是列表模块,但是是完全不一样的模块)。

其他举例:.f-fw0、.f-fw1、.s-fc0、.s-fc1、.m-logo2、.m-logo3、u-btn、u-btn2等等。

模块和元件的扩展类的命名方法

当A、B、C、...它们类型相同且外形相似区别不大,那么就以它们中出现率最高的做成基类,其他做成基类的扩展。

方法:+“-”+数字或字母(如:.m-list的扩展类为.m-list-1、.m-list-2等)。

补充:基类自身可以独立使用(如:class="m-list"即可),扩展类必须基于基类使用(如:class="m-list m-list-2")。

如果你的扩展类是表示不同状态,那么你可以这样命名:u-btn-dis,u-btn-hov,m-box-sel,m-box-hov等等,然后像这样使用:class="u-btn u-btn-dis"。

如果你的网站可以不兼容IE6等浏览器,那么你标识状态的方法也可以采取独立状态分类(.z-)方法:.u-btn.z-dis,.m-box.z-sel,然后像这样使用:class="u-btn z-dis"。

模块和元件的后代选择器的扩展类

有时候模块内会有些类似的东西,如果你没有把它们做成元件和扩展,那么也可以使用后代选择器和扩展。

后代选择器:.m-login .btn{}。

后代选择器扩展:.m-login .btn-1{},.m-login .btn-dis{}。

同样也可以采取独立状态分类(.z-)方法:.m-login .btn.z-dis{},然后像这样使用:class="btn z-dis"。

注:此方法用于类选择器,直接使用标签做为选择器的则不需要使用此命名方法。

注:为防止后代选择器的扩展类和大类命名规范冲突,后代选择器不允许使用单个字母。

  比如:.m-list .a{}是不允许的,因为当这个.a需要扩展的时候就会变成.a-bb,这样就和大类的命名规范冲突。

分组选择器有时可以代替扩展方法

有时候虽然两个同类型的模块很相似,但是你希望他们之间不要有依赖关系,也就是说你不希望使用扩展的方法,那么你可以通过合并选择器来设置共性的样式。

使用本方法的前提是:相同类型、功能和外观都相似,写在同一片代码区域方便维护。

/* 两个元件共性的样式 */
.u-tip1,.u-tip2{}
.u-tip1 .itm,.u-tip2 .itm{}
/* 在分别是两个元件各自的样式 */
/* tip1 */
.u-tip1{}
.u-tip1 .itm{}
/* tip2 */
.u-tip2{}
.u-tip2 .itm{}

防止污染和被污染

当模块或元件之间互相嵌套,且使用了相同的标签选择器或其他后代选择器,那么里面的选择器就会被外面相同的选择器所影响。

所以,如果你的模块或元件可能嵌套或被嵌套于其他模块或元件,那么要慎用标签选择器,必要时采用类选择器,并注意命名方式,可以采用.m-layer .layerxxx、.m-list2 .list2xxx的形式来降低后代选择器的污染性。

选择器、属性和值都使用小写

在xhtml标准中规定了所有标签、属性和值都小写,CSS也是如此。

单行写完一个选择器定义

便于选择器的寻找和阅读,也便于插入新选择器和编辑,便于模块等的识别。去除多余空格,使代码紧凑减少换行。

如果有嵌套定义,可以采取内部单行的形式。

/* 单行定义一个选择器 */
.m-list li,.m-list h3{width:100px;padding:10px;border:1px solid #ddd;}
/* 这是一个有嵌套定义的选择器 */
@media all and (max-600px){
    .m-class1 .itm{height:17px;line-height:17px;font-size:12px;}
    .m-class2 .itm{width:100px;overflow:hidden;}
}
@-webkit-keyframes showitm{
    0%{height:0;opacity:0;}
    100%{height:100px;opacity:1;}
}

最后一个值也以分号结尾

通常在大括号结束前的值可以省略分号,但是这样做会对修改、添加和维护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失误和麻烦。

省略值为0时的单位

为节省不必要的字节同时也使阅读方便,我们将0px、0em、0%等值缩写为0。

1 .m-box{margin:0 10px;background-position:50% 0;}

使用单引号

省略url引用中的引号,其他需要引号的地方使用单引号。

1 .m-box{background:url(bg.png);}
2 .m-box:after{content:'.';}

使用16进制表示颜色值

除非你需要透明度而使用rgba,否则都使用#f0f0f0这样的表示方法,并尽量缩写。

1 .m-box{color:#f00;background:rgba(0,0,0,0.5);}

根据属性的重要性按顺序书写

只遵循横向顺序即可,先显示定位布局类属性,后盒模型等自身属性,最后是文本类及修饰类属性。

显示属性自身属性文本属性和其他修饰
  display width font
  visibility height text-align
  position margin text-decoration
  float padding vertical-align
  clear border white-space
  list-style overflow color
  top min-width background
1 .m-box{position:relative;width:600px;margin:0 auto 10px;text-align:center;color:#000;}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bolin-123/p/6121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