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C++:条款14:在中小企业资源管理copying表现

(一)

在一项条款说法auto_ptr和tr1::share_ptr适合heap-based资源。然而,并非所有的资源都heap-based的。换句话说不tr1::shared_ptr 和 auto_ptr 总是适合作为资源管理器。管理类型。

如果Mutex类型通过lock和unlock两组函数进行相互排斥器的锁定和解锁,可能我们希望和auto_ptr一样的行为。在某个智能类型析构时主动调用unlock进行解锁。

比方以下的代码:

void lock(Mutex* pm); 
void unlock(Mutex* pm); 
class Lock{ 
public: 
    explicit Lock(Mutex* pm) : mutexPtr(pm) 
    { 
        lock(mutexPtr); //获得资源 
    } 

    ~Lock(){ unlock(mutexPtr); } //释放资源 
private: 
    Mutex *mutexPtr; 
};

当我们Lock对象进行copy时会发生什么,例如以下:

Mutex m;
Lock m11(&m);
Lock m12(m11);  //进行copy行为

导致的恶果就是将会对同一个资源释放两次。

(二)解决方法:

解决的方法一:禁止复制。

假设复制动作对于RAII class并不合理的话。我们便应该禁止之!

回见条款6。声明一个Uncopyable类。把RAII class的copying操作声明为Uncopyable类的private。

然后再继承之:

class Lock : private Uncopy{ //禁止复制,见条款6
	...
};


解决方法二:对底层资源祭出“引用计数法”(reference counting)。

有时候我们希望保有资源,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使用者(某对象)被销毁。

通常仅仅要引用一个tr1::shared_ptr成员变量便可实现出reference_counting copy行为。但此时,tr1::shared_ptr的缺省行为是“当引用次数为0时删除其所指物”,那不是我们所要的行为,我们想要做的释放动作是解除锁定而非删除!

幸运的是。tr1::shared_ptr同意我们指定所谓的“删除器”(deleter),当引用次数为0时被调用,(此机能并不存在于auto_ptr)。

删除器对tr1::share_ptr构造函数而言是可有可无的第二个參数:

class Lock{ 
public:  
	explicit Lock(Mutex* pm) : mutexPtr(pm, unlock);  //以某个Mutex初始化shared_ptr,并以unlock函数为删除器 
	{ 
		lock(mutexPtr.get()); 
	} 
private: 
	tr1::shared_ptr<Mutex> mutexPtr; 
};

所以在以后当引用次数为0时unlock函数就会被调用。

假设没有设置unlock这个删除器,那么对象所指资源就会被删除,那不是我们所想要的结果。

解决方法三:复制底部资源

能够对一份资源拥有其随意数量的复件。

复制资源管理对象时是“深度拷贝”。不仅指针会被制作出一个复件。并且会创建一个新的内存。

标准字符串类型是由指向heap内存的指针构成。当这样一个字符串对象被复制,不论指针还是其所指内存都会被复制一个复件。

这种字符串展现“深度复制”。

解决方法四:转移底部资源的拥有权

你希望确保仅仅有一个RAII对象指向一个未加工资源,即使RAII被复制依旧如此。

资源的拥有权从被复制转移到目标物。这事实上就是auto_ptr的复制意义。

请记住:

(1)复制RAII对象必须一并复制它所管理的资源,所以资源的copying行为决定RAII对象的copying行为

(2)普遍而常见的RAII class copying行为是:抑制copying、引用计数法的实现。

但其他动作也很可能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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