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itit it法学论 uke协会it刑法attilax总结 目录 1. 法学plus 1 1.1. 替换表 1 2. 第一章 刑法概说 1 2.1. 财产 1 3. Line 65: 第四章 犯

Atitit it法学论 uke协会it刑法attilax总结

 

目录

1. 法学plus 1

1.1. 替换表 1

2. 第一章 刑法概说 1

2.1. 财产 1

3. Line 65: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2

4. Line 68: 第五章 犯罪客体 2

5. 第七章 犯罪主体 3

6. Line 101: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3

7.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3

8. 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3

9. 具体犯罪 4

9.1. 危害对外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个体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对外防卫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安全守护者违反职责罪 4

 

 

  1. 法学plus
    1. 替换表

人》》个体,者

  1.  第一章 刑法概说

Line 57: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Line 62: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1. 财产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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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包括虚拟数据资产

 

  1. Line 65: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概念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属性?犯罪构成则进一步回答:犯罪是怎样成立的?它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也就是说,它所要解决的是成立犯罪的具体标准、规格问题。通过犯罪构成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综合,具体说明什么样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因而是应受刑罚处罚的。也就是说,犯罪概念的各个基本属性是通过犯罪构成来具体说明的。犯罪概念是从总体上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具体标准。

  1. Line 68: 第五章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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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确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而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就是集体在生产和共同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刑法所保护的那种社会关系是指主权、领域完整和安全,管理体制制度,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集体所有的财产权, 私人的财产所有权个体权利 和其他权利,等等。这些社会关系在刑法第13条已有明确的表述,它们一旦为犯罪行为所侵犯,就成为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1.  第七章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单体 个体 单位

 

 

  1. Line 101: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Line 105: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Line 109: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1.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审判机关依法 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剥夺或者限制其某种权 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强制方法。 ? ? ? ? ? ? ? ? 刑罚具有下列特征: 1.刑罚是最高权力机关在刑法中制定的强 制方法 2.刑罚是刑法中赋予“刑罚”名称的强制方法 3.刑罚是用以惩罚犯罪者的强制方法 4.刑罚是人民法院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裁判科 处的强制方法 5.刑罚是分别由特定强制机关执行的强制方法 6.刑罚就整体而言是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 ? ? ? ? ? ? ? ? 二、刑罚与犯罪的关系 (一)刑罚与犯罪的对立 (二)刑罚与犯罪的统一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一)适用根据不同 (二)适用机关不同 (三)适用对象不同 (四)严厉程度不同 (五)法律后果不同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 刑罚的功能,是指正确制定、裁量和 执行刑罚对社会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活动,对不同 的对象可能产生不同的功效与作用,根据 功效作用和对象的不同,刑罚的功能可从 三个方面加以概括。 ? ? ? ? ? ? ? ? 一、对犯罪的功能 (一)剥夺功能 (二)处罚功能 (三)教育改造功能 二、对被害的功能——安抚功能 三、对社会的功能 (一)威慑功能 (二)教育鼓励功能 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 ? ? ? ? 一、刑罚目的概说 (一)广义目的说和狭义目的说 (二)单一目的说和多种目的说 (三)根本目的说和直接目的说 ? ? ? ? ? 二、特殊预防 (一)特殊预防的概念 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者适用、 执行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防止他们 重新犯罪。 1、剥夺与惩罚是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 的前提 2、教育与改造是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的根本措施 ? ? ? ? ? ? ? ? ? ? ? (二)特殊预防的方式 (三)特殊预防的实现 三、一般预防 (一)一般预防的概念 所谓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防止社 会上可能犯罪的个体走上犯罪道路。 (二)一般预防的方式 (三)一般预防的实现 1、刑罚的适当性 2、刑罚的公开性 3、刑罚的及时性 四、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 思考题: 1.刑罚的主要特征如何? 2.如何理解刑罚的目的?

  1.  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二节主刑

主刑,又称基本刑,指只能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第一节主刑:

一、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相关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1. 具体犯罪

 

    1.  危害对外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个体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对外防卫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安全守护者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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