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设计准则

 计算机体系结构:
运算器
控制器
存储器,内存,编址
输出设备
输入设备

Linux内核功能:
进程管理
内存管理
文件系统
网络功能
硬件驱动
安全机制

Linux的基本原则:
1、由目的单一的小程序组成;组合小程序完成复杂任务;
2、一切皆文件;
3、尽量避免捕获用户接口;
4、配置文件保存为纯文本格式;

Linux开源许可:
GNU: GNU is Not Unix,GNU计划,又称革奴计划,是由Richard Stallman在1983年9月27日公开发起的。它的目标是创建一套完全自由的操作系统。Richard Stallman最早是在net.unix-wizards新闻组上公布该消息,并附带《GNU宣言》等解释为何发起该计划的文章,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要“重现当年软件界合作互助的团结精神”。为保证GNU软件可以自由地“使用、复制、修改和发布”,所有GNU软件都有一份在禁止其他人添加任何限制的情况下授权所有权利给任何人的协议条款,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即“反版权”(或称Copyleft)概念。 
GPL: (General Public License)和LGPL是GNU的两种License。越来越多的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使用GPL作为其授权声明,如果对GPL一点都不了解,有可能在使用自由软件时违反GPL的授权,恐怕会有被起诉的风险。所以任何公司在使用自由软件之前应该保证在LGPL或其它GPL变种的授权下。
LGPLLGPL是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缩写形式,旧称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库通用公共许可证),后来改称作Lesser GPL,即为更宽松的GPL,在宽松程度上与BSDApache,XFree86 许可证相似。
GPLv1GPL版本1,即最初的版本,发布于1989年一月,其目的是防止那些阻碍自由软件的行为,而这些阻碍软件开源的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软件发布者只发布可执行的二进制代码而不发布具体源代码,一种是软件发布者在软件许可加入限制性条款)。因此按照GPLv1,如果发布了可执行的二进制代码,就必须同时发布可读的源代码,并且在发布任何基于GPL许可的软件时,不能添加任何限制性的条款。
GPLv2理查德·斯托曼在GPLv2中所做的最大的改动就是增加了“自由还是死亡”("Liberty or Death")这章条款,即第七章 liberty-or-death Presentation。这章中申明道,如果哪个人在发布源于GPL的软件的时候,同时添加强制的条款,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尊重其它一些人的自由和权益(也就是说在一些国家里,人们只能以二进制代码的形式发布软件,以保护开发软件者的版权),那么他将根本无权发布该软件。
GPLv3在所有的改动中,最重要的四个是:1、解决软件专利问题;2、与其他许可证的兼容性;3、源代码分区和组成的定义;4、解决数位版权管理(DRM) 问题。

Linux两种窗口:
1.GUI: Graphic User Interface 图形化界面
Windows
X-Window
Gnome
KDE
Xface
2.CLI: Command Line Interface 命令行接口
sh
bash
csh
ksh
zsh
tcsh

Linux密码复杂性规则:
1、使用4种类别字符中至少3种;
2、足够长,大于7位;
3、使用随机字符串;
4、定期更换;
5、循环周期足够大;

Linux命令格式:
命令  选项  参数
选项:
短选项: -
多个选项可以组合:-a -b = -ab
长选项: --
参数:命令的作用对象

Linux专业名词:
IDE:集成开发环境(Integrated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是用于提供程序开发环境的应用程序,一般包括代码编辑器、编译器、调试器和图形用户界面工具。
dll:动态链接库英文为DLL,是Dynamic Link Library 的缩写形式,DLL是一个包含可由多个程序同时使用的代码和数据的库,DLL不是可执行文件。
.so:为共享库,是shared object,用于动态连接的
目录:working directory, current directory文件,路径映射
路径:从指定起始点到目的地所经过位置

Linux命令类型:
内置命令:(shell内置),内部,内建
外部命令:在文件系统的某个路径下有一个与命令名称相应的可执行文件

Linux环境变量:
环境变量:命名的内存空间
变量赋值
NAME=Jerry
PATH: 使用冒号分隔的路径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Saviorsyang/p/5719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