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认融资收益的计算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1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计入固定资产。该设备总价款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2015年1月1日支付285万元,其中含增值税85万元。余款分三年于于每年年末等额支付。第一期于2015年年末支付。计算各期的摊销时会计处理。假定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P/A,6%,3)=2.6730,单位万元。
  1,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467.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未确认融资费用 32.7
  贷:银行存款 285
    长期应付款 300
  注:长期应付款的现值=100×2.6730=267.3万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00+267.3=467.3
  2,2015年底支付100万分期付款
  借:长期应付款 1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借:财务费用 16.04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6.04
  注:未确认的融资费用的摊销额= 期初应付本金余额(现值)×实际利率=267.3×6%=16.04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的摊销额 =(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300-32.7)×6%=16.04
  3,2016年底支付100万分期付款
  借:长期应付款 1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借:财务费用 11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的摊销额 =(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300-100)-(32.7-16.04))×6%=11
  4,2017年底支付100万分期付款
  借:长期应付款 10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借:财务费用 5.66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5.66
  注:因为是最后一期所以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金额=32.7-16.04-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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