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型数据库的三范式

第一范式

1. 在任何一个关系型的数据库中,必须满足第一范式,否则不能称为关系型数据库。

数据表每一列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数据项,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实体中不能有一个或者多个重复值。数据表的所有字段的值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值。

第二范式

1. 第二范式必须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建立。他要求数据表的每个实例或者行必须可以被唯一的区分。

2. 第二范式(2NF)要求实体的属性完全依赖于主关键字。所谓完全依赖是指不能存在仅依赖主关键字一部分的属性,如果存在,那么这个属性和主关键字的这一部分应该分离出来形成一个新的实体,新实体与原实体之间是一对多的关系。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唯一标识。简而言之,第二范式就是非主属性非部分依赖于主关键字。

第三范式

1. 第三范式必须在第二范式的基础上建立。数据表的每个字段必须与主键直接关联,不能存在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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