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

虚拟办公室合法吗?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368244

简述一下背景:我在北京;想和朋友注册一家公司,经营项目是一个社交类型的网站。刚开始资金有限,且目前的办公地点无法注册公司。
所以在网上搜到了一些所谓的“虚拟办公室”,就是我租用他们的某个地址,用来在工商注册公司。
我咨询了几家,说法不一。有的说完全不合法必须租用实体的办公室,有的说完全合法毫无问题。
所以我想请教一下,这种“虚拟办公室”是否合法?
>如果合法,对于我们这种经营范围的是否适合?用他们的地址注册了公司,会有何种风险?
>如果不合法,那么提供服务的商家可能是有什么陷阱?
非常感谢!

租用虚拟办公室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虚拟办公室是否合法?二是虚拟办公室不合法的话,公司会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否会因此承担责任?

虚拟办公室是否合法。

关于公司的住所,公司登记条例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设立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均为“公司住所证明”。公司与虚拟办公室的提供方签订的合同,一般包含了公司租用提供方的物业开办公司的意思表示,尽管平均下来份额很少,使用起来也没有自有办公室方便,但是仍然符合公司登记条例的要求。工商部门往往以虚拟办公室没有实体经营场所为由,认定虚拟办公室违法,这是故意混淆了企业登记中的“住所”和“经营场所”这两个概念,不能以工商部门的个别违法执法行为推定虚拟办公室违法。实际上,工信部、财政部、工商总局2012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2〕347号)第三条规定:“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各类园区的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尽管该条可能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冲突,有随意执法的嫌疑,但结合各地工商部门近两年开展的“集中办公区”试点,表明目前公司登记相当容易了。

公司股东是否会因此承担责任。

如果工商部门认定公司使用虚拟办公司作为住所是不合法的,面临的行政处罚是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公司登记(公司法第199条)。公司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因此解散(公司法第181条),股东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即可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即便清理后发现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只要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否定人格的情形,无需对此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权人而言,要么放弃债权,要么申请破产。总之,股东不会因为公司使用虚拟办公室而承担民事责任。这是2005年公司法的进步之处,公司经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即具备法人资格,无论其登记事项是否有瑕疵。而根据1994年公司法,瑕疵设立的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公司被撤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自始即无法人资格,股东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王端端干过金融/现在创业/吃货

何伟李洲裴赓 等人赞同
如果你说的虚拟办公室指的是集中办公区,那么肯定是合法合规,可以注册年审的。

集中办公区是完全可以注册的,年检也没问题,你和它的合同上也会明确写清,物理上它也有场地,有专人负责接待必要的银行工商税务部门的实地核查,有专人负责转交给你信函,通知等。价格上我找的这家一年7200元,算是可以接受。
 

马德龙拉勾招聘CEO

王威何伟、知乎用户 等人赞同
背景:我是3W咖啡的,我们正在申请创业者集中办公区的虚拟地址注册的事情。
首先,从法律条文来讲,没有任何的地方规定虚拟办公区是合法的。
但是,各个省市都会推出一些实验的政策,允许某一些特殊的地方可以使用虚拟地址来注册。主要原因就是降低初创企业创立初期时的麻烦,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原文地址:https://www.cnblogs.com/DjangoBlog/p/3539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