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程序设计风格

由E.W.Dijikstra在1965年提出的,采用自顶向下、逐步求精模块化的程序设计方法;

使用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构造程序,任何程序都可由顺序、选择、循环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构造。

结构化程序设计主要强调的是程序的易读性

结构化程序设计风格的原则和要点:

1)主张使用顺序、选择、循环三种基本结构来嵌套连结成具有复杂层次的“结构化程序”,严格控制GOTO语句的使用(注意并非禁止使用)。

       这样编出的程序在结构上具有以下效果:

  a. 以控制结构为单位,只有一个入口,一个出口

  b. 能够以控制结构为单位,从上到下顺序地阅读程序文本。

  c.由于程序的静态描述与执行时的控制流程容易对应,所以能够方便正确地理解程序的操作。

2)“自顶而下,逐步求精”的设计思想,其出发点是从问题的总体目标开始,抽象低层的细节,先专心构造高层的结构,然后再一层一层  地分解和细化。这使设计者能把握主题,高屋建瓴,避免一开始就陷入复杂的细节中,使复杂的设计过程变得简单明了,过程的结  果也容易做到正确可靠。

3)“独立功能,单出、入口”的模块结构,减少模块的相互联系使模块可作为插件或积木使用,降低程序的复杂性,提高可靠性。程序编  写时,所有模块的功能通过相应的子程序(函数或过程)的代码来实现。程序的主体是子程序层次库,它与功能模块的抽象层次相对  应,编码原则使得程序流程简洁、清晰,增强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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